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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山东省无业人员王军,因怀疑妻子有外遇,竟残忍地放火将妻子烧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王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军因为怀疑妻子有外遇,双方曾多次发生争执。2006年11月28日15时许,王军在朝阳区的暂住处,再次与妻子发生口角。王军于是将事先购买的汽油泼洒在房间内、自己和妻子身上,并用打火机将汽油点燃。
见妻子被引燃,王军才想到抢救妻子,他一边向他人呼救救火,一边将妻子拖拽出着火房间。因火势过大,妻子被烧死,王军也被烧伤。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军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竟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作案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等情节,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梁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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