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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是夏雯静 于 2016-4-6 18:10 编辑
与女友在餐厅相识后,有手好闲脾气暴躁的王军经常打骂女友,在对方提出分手后,竟然凶残将其杀害并毁尸灭迹,2月18日,犯罪嫌疑人王军在山东老家落网。
“我女儿刘英(化名)已失踪一个多月,到处都找不到她,可能是遇害了。”2006年2月14日上午,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的刘老汉夫妇焦急的来到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报案,称他们在长沙打工的女儿自2月初以来再也没有和家里人联系,而手机也一直关机,怀疑出事了。
接到报案后,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刑警介入此案,失踪的刘英今年23岁,湖南衡阳人,去年只身来到长沙,在韶山北路附近一家饭店打工。通过调查走访,该饭店工作人员反映,刘自2月2日和其男友离开饭店后再也没有回来。
和刘英关系要好的李某某反映,刘英对她讲过男友经常打她,还威胁要杀了她,如果她出了事,一定是她男友干的。民警分析刘被害的可能性极大,刘英的男友叫王军,山东人,无业,在案发后不知去向。芙蓉分局刑警遂将王军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当务之急是将王军找到。
芙蓉分局刑警遂对王军的社会活动关系进行调查,2月16日,长沙某机械厂向刑警反映,有个叫王军的山东人曾往该厂送过货。经过身份证登记显示,王军1976年出生,户籍地址是山东省荷泽市定陶县。刑警分析王军很可能已经潜回原籍。当天,芙蓉分局刑警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山东荷泽,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王军于2月18日在其姑姑家落网。当王军见民警出现在眼前时,他一下子木了。“我早就把她杀了,你们不用查了!”
经过突击审讯,王军交代了杀害女友刘英的全部事实,当他交代毁尸灭迹时,他的残忍程度让多年办案的民警都倒吸了一口气。王军当兵回到原籍后,一直渴望发大财,他开过饭店经营过水果生意,都因为种种原因而失败。2004年初,他在荷泽某车队租了一辆大货车,专门从事拉送货物的生意,负责荷泽到长沙的货物运输。由于经常在长沙吃住,很快便结识了在韶山北路附近一家饭店打工的被害人刘英,王军通过花言巧语很快博得了刘英的好感,两人在荷花园开发区附近租了房开始同居生活。由于王军手好闲,他的本性很快暴露出来,索性连车也不跑,成天呆在家里靠刘英养活,而王军脾气暴躁稍有事无事的对刘拳脚相加并且养成了酗酒赌博的习惯。如果没有钱就强行向刘英要,刘英打工的钱很大部分被他挥霍掉。2006年2月1日早晨,王军对刘英说:“给我200块钱,我没有钱买烟酒了。”刘英说:“你一天到晚就知道要钱,就知道喝酒!”并拒绝给他钱,恼羞成怒的王军对刘英又是一顿猛揍。被打得口角流血的刘英坚决要和王军分手并摔门而去。王军越想越气愤,他没有想到女友竟然敢离自己而去,他要给这个女人颜色看看。王军第二天上午来到饭店找到刘英,企求刘英原谅他跟他回去,被已经下定决心分手的刘英拒绝,并要跟王军回住房拿衣物。王军顿时火冒三丈,下定决心杀死刘英。随后假意同意分手并和刘英回到了住房。在刘英收拾衣物时,王军从背后猛掐其颈部致刘英窒息死亡。看着刘英的尸体,王军越发狂妄气愤,王军在厨房架起了锅,找来一把尖刀,凶残的将刘英的乳房割下扔入锅中,并将刘英脸部的皮全部剥下。随后王军用菜刀将尸体分割成40多块,并将刘英的部分内脏剁碎也扔入锅中,并将锅中的肉捞出全部吃掉。当天晚上,王军将尸体用塑料袋分装后扔入附近河中和垃圾存放点并打扫了现场。杀人后的王军十分恐慌,于3号晚上坐火车潜回山东老家,惶惶不可终日的他知道警察早晚会找到他,当他准备再次出逃时长沙刑警却出现在了他眼前。
目前王军已经被警方押回长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颠东北酒店5楼514房今日凌晨7时24分,发生一起凶杀案。
凶手于今天上午9时许拨打110投案自守,称其杀了自已热恋一年的女友。
宾馆内一片狼籍。一只电炉上放着一只高压锅,锅里翻滚着已炖熟的依稀可辩的肉状物。据法医辩认,锅里的人肉应该是女性的乳房和生殖器。地毯上躺着的女孩面容狡好,皮肤白洁,看得出其生前为一清纯靓丽对男性很具杀伤力的女孩。其两只乳房均被割没且仍滴着血;被剜去的生殖器亦滴着殷红的血!
凶手为一21岁面带笑容的男孩。他向警方供认,他非常喜欢自已的女友。他之所以杀她,完全是出于爱。因女友太漂亮,他一直恐惧将来女友会被其他男孩染指,为了独占独享女友,因此,他选择了让女友质本洁来还洁去的方式。这个方式就是得到她并割下其乳房和生殖器吃进肚里。凶手说,吃下女友后,他感觉踏实了许多,长久以来的恐惧感突然消失。凶手还表示:他对法律的严处坦然面对,死而无憾。
凶手说:他和女友昨晚入住宾馆后,女友给他朗颂了海涅和许志摩的情诗,其后女友和他一起唱了田震的《爱了,做了》和邓丽君的《北国之春(我和你)》并录了音。他们后来喝了xo。再后来,他和女友在浴缸里和席梦思床上,数次溶为一体狂爱......最后,他用水果刀割断女友的颈动脉致其死亡,然后用数码相机对女友身体各部位进行拍照后,剜下女友乳房和生殖器炖电锅里。
下午,凶手的父亲从昆明赶来,还带来了律师,要求警方对儿子进行精神病理鉴定。据了解,凶手家家财万贯,其父是昆明一私企老总,注册资金4800万。
目前,警方拒绝透露案件情况,但称警方将依法展开侦察。
判决结果下来了,死刑执行命令也下来了,跟所有人想的结果没有什么两样.
我的职业生涯虽然不长,但各种类型的犯罪案件见得不少,但这次的经历却让我彻底被震惊了,尽管罪犯已经被执行死刑,现在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副主任通知大家开会,讨论重大案件的辩护方案.
首先是承办律师陈述案情:"这个案子,是指定辩护的.犯罪嫌疑人只有一个,被害人也是一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杀人.本案最关键的地方是情节.凶案的起因是:犯罪嫌疑人到洗头屋嫖娼,碰到一个认识的小姐,两人谈好了价钱,并说好是包夜,价钱是300元.于是犯罪嫌疑人将该小姐带回出租屋.由于犯罪嫌疑人租住的房子比较偏僻,在去的路上,小姐就后悔了,并提出要回去,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小姐只得服从.到了出租屋后,小姐发现房子又脏又乱,又不愿意,再次提出要回去,犯罪嫌疑人火了,小姐只得留下.小姐勉强服务一次后又提出要回去,犯罪嫌疑人急了,拿起房内的'坎坎(一种农用铁制工具)'将小姐杀死.犯罪嫌疑人将小姐杀死后,当晚割下其头颅扔到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粪池内.并将其尸体分尸,将人体上的肥肉割下来,熬****油放在装色拉油的塑料桶内,准备以后炒菜用.将人体上的瘦肉腌了,一部分做成腊肉,一部分灌在买来的猪肠内做成了香肠,以后食用.被害人的内脏,犯罪嫌疑人稍加腌制,放在水桶内以备炒菜之用.至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已吃掉被害人的心和大部分肝脏......."案卷内有大量犯罪现场和人肉、人肉香肠、人油的照片,我没敢看。开庭时,我去旁听了,诺大的审判庭坐的满满的。经鉴定,犯罪嫌疑人精神正常。在法庭上,当公诉人问他吃掉被害人的动机是什么时,他很平静的说自己有肝病,听说人肉补,所以把被害人吃了!就这么简单么?如此残忍,如此没有人性的行为,在犯罪嫌疑人的眼中,就像人类把一只猪吃掉那么简单!而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同事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与其家人会了面。听老人的叙述,虽然家境不是很好,但犯罪嫌疑人的人生也没有遭遇什么坎坷。从侦查机关提供的侦查资料上看,犯罪嫌疑人一次前科也没有。是愚昧无知?在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上,赫然写着高中文化程度!迷信?显然侦查人员也有这个疑问,我们看到犯罪嫌疑人的回答是:“我不迷信,不相信那些算命、偏方之类的东西。”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拥有了这样一颗邪恶的心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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