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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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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5 20: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二 枉死后的苦痛
  三 找寻替身  

  我们活在世间做人,大家都没有“死过”;活人讲死后的真相,真是隔靴搔养。何况要人信服你的话,那更不容易。  

  现在我首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后的灵魂(神识),的确能记忆生前和临死时的一切经过。所以我把我所见所闻的“中外各地”发生过的事实,就所知写出来证明这个理论,而且这些事实,都是有根有据的。不过大家千万不可存有成见,认为看得见的东西就“存在”,看不见的东西就“不存在”。要知道——看得见的东西不一定“有”,看不见的东西,不一定“无”;譬如:“空气”、“电”、“原子”,肉眼那里看得见?可是大家为什么确信它“存在”呢?海市蜃楼看得见,何以又说它无呢?可知一种事物的“存在”与“不存在”,并非以“看见或看不见”为认定标准。更进一步说,平时“信以为有”的事物,往往是不存在的;平常认为它不存在的,也往往是“存在”的。像原子、电子、质子。科学家信以为有,而认为物质基本要素。然而东西方各国,有许多哲学家、科学家,却不认为世界有所谓“实质的存在”,并且认为原子、电子都是“妄说”。至于像平常斥为迷信的“鬼”、“灵魂”、“神”、“菩萨”,以为绝无存在的可能。而近代欧美各国,经研究专家证明,都已肯定为“实有”。  

  总之,宇宙间一切真相难明,知识无穷。所以万事万物,都不可凭想像判断,也不可妄加肯定。说“有”说“无”,信“有”信“无”,全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与真理的标准,全不相干。因此,人们对事物价值的判断,应该虚心,不要执己见为真理。——这一节讲灵魂为存在,以下再说“枉死后的苦相。”  

  一 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要明白死后真相,首先要肯定“灵魂”为存在的事物;如果否定了灵魂,那么死后一切都消失了,那有什么真相不真相可讨论呢?  

  现在举八项世界各地的事实,来证明“灵魂”为一种“存在”事物。  

  (一)近来西方各国,非常崇拜“心灵不灭”学说,确信有灵魂的存在,因此研究“灵魂”的学者、学会、心理学会如雨后春笋,遍于各地。这些学会的会员,还都是有地位的科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物理学家,像英国的洛奇爵士(Oliver lodge)、小说家柯南道尔,都是会员中的一分子。  

  (二)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久为东西学界推崇。而“灵学”一科,竟然也罗列其中,并确认“灵魂学”亦是一种“科学”。更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现在英法各国大学,多设有“灵魂学”一门学科,供学生选修;将来“灵魂学学士”,亦将在社会占有一席地位了。  

  (三)拍摄“鬼”的照片、录下“灵魂”的声音,将来都是可能的事。也时有所闻我们中国各地民间拍到鬼神的照片。但录下“鬼”的声音的,尚未发现。(天华编案:科学家已能用寇里恩式摄影法摄下人体及生物的灵电磁光。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印行之“禅定天眼通之实体。)  

  现在举西方国家一项例证:英国海军少校朴顿,到美国菲特斐奥游历,到了那里,就住在他朋友渥利福斯书房中。入夜以后,他就榻而卧。将到半夜,忽然听到房中有歌声响起,歌词清新入耳,词云:“马鞭草与朱色之丹兮,打破我迷恋中的快乐……”。细听声音低细如秋虫哀鸣。他便起来寻找,但是什么都没看到,等他回床,歌声又起了。他就惊讶地问道:“是谁呀?”接下来就听到一缕低微的女子声音答道:“我是莎娜呀!我唱歌与你何干啊!”说完,歌声又起了。这位海军少校无可奈何,只得睡了。第二天,他把这件事告诉他的朋友渥利福斯。渥利福斯在晚间也到这间书房来睡觉,当他深夜刚入睡之时,听到歌声宛转低吟,徐徐地破空而唱。从歌词内容,记得这首歌,确是莎娜生前爱唱的一首歌。原来莎娜,是渥利福斯芳年早逝的妹妹。后来透过美国灵学会派人到这里,把鬼的歌声加以录音,灌成了唱片,至今仍然保存在“美国灵学研究总会”档案中。据说“灵魂的声音”,比“人声”频率低沉约百分之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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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6 03: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说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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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9 00: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矿顶啊...................我也决的应该有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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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3: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灵魂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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