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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论
天下变法之难,难在移风易俗。盖以百代更迭,传统之势大焉。其风既成,必流习甚远,故变法之事,非志坚意决、置死生于事外者断不能为之。
昔北宋王安石变法,革流俗之蔽,开风气之先。时而追谥文公,配享庙庭,列颜、孟之次,为三代下完人;时而詈为万世罪人,古今第一小人,奸邪合莽、操、懿、温为一人。旦夕之间,天堂地狱一轮回。褒之、贬之,皆以其法。故变法之难,可以知之矣!
自古来,变法者得善终者鲜见。商鞅变法,受车裂之刑;戊戌变法,有断头之祸。王安石行事之初,当知起天下沉疴之难而奋不惜身也。于是激流勇进、果于自用,乃言: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连颁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法,以为义理在手,兼得人主之势,旦与流俗竭心力战,必能扫涤天下,振奋朝纲,令国富民饶,器利兵强,更始之间,天下可传檄而定。至于自身毁誉,浑然可不顾也。
既行新法于天下,民曰不便,乃强之。以为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此心一出,王安石虽劳为社稷,其新法已远乎士人百姓。于是变革之间,有驱使、推动而无反馈、调整,几近与天下臣民为敌矣!
呜呼,以孤渺之身,行万代之事,虽己意志坚决,又岂可独服其劳哉!时朝中司马光、苏轼等辈皆股肱重臣,道德文章堪称表率,苟有益于国家,旦夕沟通、商榷,何愁不能聚首共谋天下之利?王安石则不为此。自恃辩才独步庙堂之上,思想不与俗同,行文来势汹汹,欲箝万民之口,夺群臣之心,既特立独行,又思申新法广于天下,此安能成之?故力尽之时便为变法失败之日也。
再则王安石之改革非以渐变,乃求速变。以一时之情急,欲遍去天下流俗,岂可以旦夕操成之!老子曰:治大国如烹小鲜,何况开不世之功?故非谨小慎微、累积硅步决不能为。王安石自以为曾于鄞县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于是推广天下,旦能如商鞅变法般行之十年,民将大悦,实其误也!以赵宋疆域之广,官贪吏暴者不少,而王安石不能尽察其贤愚,如无显利于官,民又不便,新法之行即为地方官贾豪强盘剥敛财之机也。
故变法之事,不能一蹴而就。移风易俗,亦不在一日之功。制度之变迁当如投火于薪,先燃者落叶枯枝,再燃者干柴焦炭,然后众人积赴以可燃之物,熊熊火势方可销石熔金。否则,试以烛火之光投于江河湖海,致生者少而所克者多,终不免于瞬间之灭。此时欲改制度、立新规,移风易俗,又岂可得哉?
神宗继位之时,天下困顿已久,若王安石能精选个别州县,以变法之机使其富甲一方,则变风俗、立法度何成其难也?故熙宁变法败责,非王安石不能当之。
或曰:王安石变法之败乃保守派为之。
答:时王安石高居相位,而变法又为天下大势所趋,保守派何以能阻之?
或曰:时代、制度使然,非人之过也。
答:变法虽难,其法有合理不合理者。不合理而败,事所当然,合理者而未能成,必为方式不恰。命由人改,势在人为。归罪于非人,犹如楚霸王之呼此天亡我,非战之罪也,岂不笑耶!
王安石非完人,亦非小人。熙宁变法之败,以其虽有德才,不知改革之途应由近及远,由小及大。直欲效法商鞅,使天下莫敢议令,而妄求依强权以移风易俗,非导之以自化。此真为王安石变法失败之由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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