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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2 12: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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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三个大发现,自然界的主要过程就得到了说明,就被归之于自然的原因。现在只剩下一件事情还得去做:说明生命是怎样从无机物中制造出蛋白质来。化学正在完成这个任务的道路上日益前进,虽然距离完成任务还很远。但是,如果我们想一想,维勒在1828年才由无机物制成第一种有机物——尿素,而现在以人工方式不使用任何有机物就能制成无数所谓有机化合物,那么我们就不会让化学在蛋白质这一难关面前停步不前。到目前为止,化学已经能够制造出它确切知道其成分的每一种有机物。只要有朝一日蛋白体的化合成份被弄清楚,化学就能着手制造活的蛋白质。但是,要求化学在今天或明天就完成自然界本身在个别天体的极为有利的环境下经过千百万年才完成的事情,这就等于要求创造奇迹。
这样,同前一世界比较起来,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现在已经建立在完全不同的牢固的基础上了。那时,只是对于天体和地球上的固体在重力的影响下所发生的运动有相当详尽的了解:差不多整个化学领域和整个有机界仍然是不可理解的秘密。现在,整个自然界是作为至少在达到完基本的轮廓上已得到解释和理解的种种联系和种种过程的体系而展现在我们面前。当然,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无非是对自然本来面目的朴直的理解,不添加任何外来的东西,所以它在希腊哲学家中间原本是不言而喻的东西。但是,在古希腊人和我们之间两千多年来存在着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观,所以,哪怕要返回到不言而喻的东西上去,也要比初看起来困难些。因为问题决不是要简单地抛弃这两千多年的全部思想内容,而是要批判它,要把那些在错误的、但对于那个时代和发展过程本身来说是不可避免的唯心主义的形式内获得的成果,从这种暂时的形式中剥取出来。而这是多么困难,许许多多的自然研究家已经给我们提供了证明,他们在他们自己的那门科学中都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但是在本门科学以外不仅是唯心主义者,甚至是虔诚的正教教徒。
5,费尔巴哈的贡献
自然科学的所有这些划时代的进步,都在费尔巴哈哪里擦肩而过,基本上没有触动它。这与其说是他的过错,不如说应归咎于当时德国的可悲的环境,由于这种环境,大学教席都被毫无头脑的折中主义的小人霸占了,而比这些小人高明百倍的费尔巴哈,却不得不在乡间过着与世隔绝的孤寂生活,几乎变成一个粗俗的人。于是出现这种情况:他在谈到自然界时,不得不说一些美文学的空话,虽然附带也作出个别的天才的概括。例如他说:“生命当然不是某种化学过程的产物:一般说来不是某一个别的自然力或自然现象的产物,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者却把生命归结为这种产物;生命是整个自然界的一个结果。”生命是整个自然界的一个结果,这和下面这一情况一点也不矛盾:蛋白质,作为生命的唯一的独立的载体,是在自然界的全部联系所提供的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然而恰好是作为某种化学过程的产物而产生的。费尔巴哈围绕着思维和思维器官大脑的关系问题而沉溺在一连串毫无结果的和兜圈子的思辨之中,这也应当归咎于这种孤寂的生活。
自然研究家相信,他们只有不理睬哲学或羞辱哲学,才能从哲学中解放出来。但是,因为他们离开思维便不能前进,而且压强思维就得有思维规定,而这些范畴是他们从所谓有教养者那里受制于早已过时的哲学残余的一般意识中盲目地区来的,或是从大学必修的哲学课中听到的一点东西(这些东西不仅是片断的,而且十分属于极不相同的和多半是最蹩脚的学派的人们的观点的杂烩)中取来的,或者是从各种各样的哲学著作中缺乏批判的和杂乱无章的读物中取出来的。——正因为这样,他们同样作了哲学的奴隶,而且遗憾的是大多数作了最蹩脚的哲学的奴隶,而那些辱骂哲学家骂得最厉害的人恰好成了最蹩脚的哲学家的最蹩脚的庸俗残渣的奴隶。
五,自然辩证规律
1,自然界的辩证三大规律
辩证法作为科学,是关于联系的科学。可见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无非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阶段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他们实质上可以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
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
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
否定的否定的规律;
三个规律是黑格尔当作纯粹的思维规律阐明的。在他看来,世界,不管它愿意与否,必须适应于某种思想体系,而这种思想体系本身又是人类思维的某一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我们把它颠倒过来就正确了。
辩证法的规律是自然界的实在的发展规律,因而对于理论自然研究也是有效的。因此,我们不能深入地考察这些规律之间的内部联系。
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为了我们的目的,我们可以把这个规律表述如下:在自然界中,质的变化——在每一个别场合都是按照各自的严格确定的方式进行——只有通过物质或运动(所谓能)的量的增加或减少才能发生。
自然界中的一切质的差别,或是基于不同的化学化和,或是基于运动(能)的不同的量或不同的形式,或是——差不多总是这两者。所以,没有物质或运动的增加或减少,即没有有关的物体的量的变化,是不可能改变这个物体的质的。因此,在这个形式下,黑格尔的神秘的命题就显得不仅是完全合理的,并且甚至是相当明白的。
几乎用不着指出:物体的各种不同的同素异形状态和聚集状态,因为是基于分子的各种不同的组合,所以是基于已经传导给物体的或多或少的运动的量。
但是运动或所谓能的形式变换又怎样呢?当我们把热变为机械运动或把机械运动变为热的时候,在这里质是变化了,而量依然保持不变吗?完全正确。但是关于运动的形式变换,运动的形式变换总是至少发生在两个物体之间的一个过程,这两个物体中一个失去一定量的一种质的运动(例如热),另一个就获得相当量的另一种质的运动(机械运动、电、化学分解)。因此,量和质在这里是双方互相适应的。直到现在还无法在一个单独的孤立的物体内部使运动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
在这里我们首先之谈无生命的物体分割成越来越小的部分,那么开头是不会发生任何质的变化的。但是这里有一个极限:如果我们能够(如在蒸发的情况下)得出一个个的自由状态的分子,那么我们在大多数场合下还可以把这些分子进一步分割,然而只有在质完全发生变化的条件下才行。分子分解为它的各个原子,而这些原子具有分子完全不同的性质。在分子是由不同的化学元素化合而成的场合下,取代化合物的分子而出现的是这些元素本身的原子或分子;在分子是由一种元素构成的场合下,出现的则是自由的原子,它们起着质上完全不同的作用:除生氧的自由原子,轻松自如地骑着大气中结合在分子内的氧原子所决不能起的作用。
但是分子和它所归属的物体,在本质上也是不相同的。分子可以不依赖于物体而运动,而同时物体却好像是在静止中,例如热震动;分子可以因为质的变化,因与相邻分子的联系的变化,而使物体处于另一种同素异形状态或聚集状态,如此等等。
这样,我们看到,纯粹的量的分割是有一个极限的,到了这个极限它就转化为质的差别:物体纯粹由分子构成。但是它本质上不同于分子的东西,正如分子又不同于原子一样。正是由于这种差别,作为关于天体和地球上的物体的科学的力学,才同作为分子力学的物理学以及作为原子物理学的化学区分开来。
在力学中并不出现质,最多只由如平衡、运动、位能这样一些状态,他们都是基于运动的可量度的转移,并且本身是可以用量来表示的。所以,这里只要发生质变,便总是由相应的量变引起的。
在物理学中,物体被当作化学上不变或呆性的东西;我们在这里所研究的,是物体的分子状态的变化和运动的形式的变换,这种变换在任何情况下——至少在双方的一方中——都会使分子活动起来。在这里每种变化都是量到质的转化,使物体所固有的或所承受的某种形式的运动的量发生量变的结果。“例如水的温度起初对于水的滴液状态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但是后来由于液体水的温度的升高或降低,便会达到这样一个点,在这一点上这种凝聚状态会发生变化,水会变成蒸汽或冰。”《黑格尔全书》例如,电流必须达到一定的最低强度才能使电灯泡中的白金丝发光,每种金属都有自己的白热点和溶解点,每种液体在已知的压力下都有其固定的冰点和沸点,——只要我们有办法造成相应的温度;最后,例如,每种气体都有其临界点,在这一点上压力和冷却能使气体变成液体。一句话,物理学的所谓常数,大多不外是这样一些关节点的标志,在这些关节点上,运动的量的增加或减少会引起相应物体的状态的质的变化,所以在这些关节点上,量转化为质。
不过,黑格尔所发现的自然规律是在化学这一领域中取得的。化学可以说是研究物体由于量的成分的变化而发生的质变的科学。拿氧来说,结合为一个分子的是两个原子是氧气,是三个原子那就是臭氧,这是两个不同的物体。碳氢化合物的系列也是这样。
黑格尔的规律不仅适用于化合物,而且也适用于化学元素本身。我们现在知道“元素的化学性质是原子量的一个周期函数”(罗斯克和肖莱马《化学教程大全》),因此,它们的知识由他们的原子量的数量所决定。这已经得到了光辉的验证。门捷列耶夫依靠——不自觉地——应用黑格尔的量转化为质的规律,完成了科学上的一个勋业,这一勋业,大胆地说,完全可以和勒维烈计算尚未见过的行星海王星的轨道方面的勋业相提并论。
在生物学中,以及在人类社会历史中,这一规律在每一步上都被证实了,但是我们在这里只想从精密科学中举出一些例子,因为在这些科学中量是可以精确地测定和跟踪的。
有些先生在此以前曾经诽谤量到质的转化是神秘主义和不可理解的先验主义,正是这些先生们大概现在会宣称这种转化是某种完全不言自明的、浅薄的和平凡的东西,说什么他们早就应用过了,因此从中没有学到任何新的东西。但是,第一次把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发展的一个一般规律在其普遍使用的形式上表述出来,这毕竟是一项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勋业。如果这些先生们多年来曾经是质和量互相转化,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他们打可以用莫里哀的茹尔丹先生来安慰自己了。这位茹尔丹先生一生中说话一直使用散文,可是一点不知道什么是散文。
2,对立统一规律
规律和范畴(对立统一)
所谓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这些对立通过自身的不断的斗争和最终的互相转化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化,来制约自然界的生活。吸引和排斥。磁,开始有了两极性,后来在同一物体中显现出来;就电而言,这种两极性分配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带有相反的电荷的物体上。一切化学过程都归结为化学的吸引和排斥的过程。最后,在有机生命中,细胞核的形成同样应看作获得蛋白质的极化,而且进化论证明了,从简单的细胞开始怎样由于遗传和适应的不断斗争而一步一步地前进,一方面进化到最复杂的植物,另一方面进化到人。
同一性。植物,动物,每一个细胞,在其生存的每一瞬间都和自身同一而又和自身相区别,这是由于各种物质的吸收和排泄,由于呼吸,由于细胞的形成和死亡,由于循环过程的进行,一句话,由于全部无休止的分子变化,而这些分子变化便形成生命,其累积的结果一目了然地显现在各个生命的阶段上——胚胎生命,少年,性成熟,繁殖过程,老年,死亡。生理学越向前发展,这种无休止的、无限小的变化对于它就越加重要,因而对统一性内部的差异的考察也越加重要,至于物种的变化就不用说了。而就的抽象的、形式上的统一性观点,即把有机物看作只有和自身简单地同一的东西、看做固定不变的东西的观点,便过时了。尽管如此,以这种同一性观点为基础的思维方式及其范畴仍然继续存在。但是就是在无际的自然界中,同一性本身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每一个物体都不断地受到力学的、物理的、化学的作用,这些作用不断使它发生变化,使它的同一性变形。只有在数学中,记载一种研究思想事物(不管他们是不是现实的摹本)抽象的科学中,才有抽象的同一性及其与差异的对立,而且甚至这里也不断地被扬弃。
六,辩证认识论
1, 知性和理性
黑格尔的这一区分——其中只有辩证的思维是理性的——是有一定意义的。一切知性活动,即归纳、演绎,从而还有抽象(狄多的类概念:四足动物和两足动物),对未知对象的分析(剖开一个果实已经是分析的开端),综合(动物的狡猾的小动作),以及作为二者的结合的实验(在有新的阻碍和陌生的环境下),是我们和动物所共有的。就性质来说,所有这些行为方法——从而普通逻辑所承认的一切科学研究手段——在人和高等动物中间是完全一样的。他们只是在程度(每一次运用的方法的发展程度)上有所不同。任何高等动物只要仅仅运用这些初级的方法,或有了这些方法就足够了,那么这种方法的基本特点对二者来说是相同的,并导致相同的结果。相反地,辩证的思维——正因为它是以概念本身的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已经处于较高法扎纳阶段上的人(佛教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发展还要晚得多,通过现代哲学才达到。虽然如此,早在希腊人那里就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它们深远地预示了以后的研究工作!
在思维的历史中,一个概念或概念关系(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实体和偶体)的发展同它们在个别辩证论者头脑中的发展的关系,正像一个有机体在古生物学中的发展同它在胚胎学中的发展的关系一样(或者不如说在历史中和在个别胚胎中)。这种情形在黑格尔在论述概念时首先揭示出来的。在历史的发展中,偶然性发挥着作用,而在辩证的思维中就像在胚胎的发展一样,这种偶然性融合在必然性中。
2,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和旧的单纯形式的逻辑相反,不像后者那样只满足于把思维运动的各种形式,即各种不同的判断形式和推理形式列举出来并且毫无联系地并列起来。相反地,辩证逻辑由此及彼地推导出这些形式,不把它们并列起来,而使他们互相从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黑格尔恪守他的整个逻辑学的分类,把判断分为以下几类:
1,实有判断,判断的最简单形式,用来肯定地或否定地陈述一个个别事物的某种一般的性质(肯定判断:玫瑰花是红的;否定判断:玫瑰花不是兰的;无限判断:玫瑰花不是骆驼。)
2,反思的判断,用来陈述逐次的某种关系规定,某种关系(单称判断:这个人是会死的;特称判断:有些人或很多人是会死的;全称判断:所有的人都是会死的,或人是会死的。)
3,必然性判断,用来陈述主词的实质的规定性(直言判断:玫瑰花是植物;假言判断:如果太阳升起,那就是白昼;选言判断:南美肺鱼不是某种鱼就是某种两栖动物)。
4,概念的判断,用来陈述主词对自身的一般本性,或者如黑格尔所说的,对自身的概念符合到什么程度(实然判断:这所房子是次的;或然判断:如果一所房子是如此这般地建造起来的,它就是好的;确然判断:如此这般地建造起来的房子是好的。)
第一类是个别的判断,第二和第三类是特殊的判断,第四类是普遍的判断。
不管这些东西在这里读起来多么枯燥,不管这种判断分类法初看起来有时是多么专断,但是,对于仔细研究过黑格尔《大逻辑》中天才阐述的人来所,这种分类法的内在真理性和内在必然性是明明白白的。而这种分类法在多大程度上不仅以思维规律为根据,而且还以自然规律为根据,对此我们在这里愿意举出一个同这里的上下文无关的而又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例子来加以说明。
摩擦生热,这在实践上史前的人早已知道,他们也许在10万年前就发明了摩擦取火,而且在更早以前就通过摩擦来温暖冷冻了的肢体。但是,从那时起直到发现摩擦本身就是热的一个源泉,谁也不知道又经过料几万年。经过足够的时间,这样的时刻到来了,此时人脑发展到足以作出这样一个判断:摩擦是热的一个源泉。这是一个实有判断,并且是一个肯定判断。
又经过料几千年,到1842年迈尔、焦尔和柯尔丁才根据这一特殊过程与当时已发现的其它类似的过程的关系,即根据它的最接近的一般的条件来研究这个过程,并且做出料这样的判断:一切机械运动都能借助摩擦而转化为热。竟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和大量的经验性认识,我们在认识这个对象方面才能从上述的实有的肯定判断进步到这个反思的全称判断。不过从现在起事情发展得很快,只过了三年,麦尔就能够(至少在实质上)把反思判断提高到时他具有现今仍具有的作用的阶段:
在每一场合的各自的特定条件下,每一运动形式都能够并且必然直接或间接地转变为每一其它运动形式。这是概念的判断,并且是确然判断,即判断的最高形式。
可见,在黑格尔那里表现为判断这一思维形式本身发展过程的东西,在我们这里就成了我们的关于运动性质的立足在经验基础之上的理论认识的发展过程。这就说明,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他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
我们可以把第一个判断看作个别性的判断:摩擦生热这一零星的事实被记录下来了。第二个判断可以看作特殊性的判断:一个特殊的运动形式,即机械的运动形式,显示出在特殊环境下(经过摩擦)转变为另一特殊的运动形式(热)的性质。第三个判断是普遍性的判断:每一运动形式都表明能够并且必然转变为每一其它运动形式。有了这种形式,规律便获得了自己的最后的表现。我们可以通过新的发现为规律提供新的证据,赋予新的更丰富的内容。但是,对于这样表述的规律本身,我们已不能再增添什么。在普遍性方面——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同样是普遍的——这个规律已不可能再扩大:它是绝对的自然规律。
4,归纳法的局限性
对于全归纳派。我们用世界上的一切归纳法都永远做不到把归纳过程弄清楚。只有对这个过程的分析才能做到这一点。——归纳和演绎,正如综合和分析一样,必然是属于一个整体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设法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但是只有记住它们是属于一个整体,他们是相辅相成的才能做到这一点。——按照归纳派的意见,归纳法是不会出错的方法。但是并非如此,它的似乎是最可靠的成果,每天都被新的发现所推翻。光微粒和热质是归纳法的成果。现在他们在哪里?归纳法告诉我们:一切脊椎动物都有一个分化成脑髓和脊髓的中枢神经系统,脊髓包含在软骨性的或骨性的脊椎骨中——这种动物就由此而得名。可是冒出一个文昌鱼,它原来是一种具有未分化的中央神经索并且没有脊椎骨的脊椎动物。归纳法确认鱼类是一种终生只用鳃呼吸的脊椎动物。可是出现了一些动物,这些动物所具有的鱼的特征差不多是大家公认的,但是他们除去鳃,还有很发达的肺,并且情况表明,每一条鱼的鳔都是潜在的肺。海柯尔大胆地应用进化论,才把处在这些矛盾中而感到很舒服的归纳派解救出来。-加入归纳法真的不会出错,那么有机界的分类中接连发生的变革是从何而来呢?这些变革是归纳法的最独特的产物,然而他们一个消灭另一个。
只要自然科学运用思维,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一个新的事实一旦被观察到,对同一类的事实的以往说明方式便不能再用了。从这一刻起,需要使用新的说明方式——最初仅仅以有限数量的事实和观察为基础。进一步的观察材料会使这些假说纯化,排除一些,修正一些,直到最后以纯粹的形态形成定律。如果要等待材料去纯化到足以形成定律为止,那就是要在此以前使运用思维的研究停顿下来,而定律因此也就永远不会出现。
对于缺乏逻辑修养和辩证法修养的自然科学家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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