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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可以驱动尸体行走的法术--湘西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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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3: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雪篱仔 于 2013-3-14 16:05 编辑

中国早至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一万多年),人们就已经萌生了“入土为安”的观念。直至今日,土葬依然是我国最常见的丧葬方式。然而,对于客死他乡的游子,“落叶归根”可能只是种奢望了。不过,在湖南,传说有一种特殊的方法能实现这种奢望——这就是“赶尸”,一种传说中可以驱动尸体行走的法术。
神秘莫测的湘西赶尸(胆小的别进,当心做噩梦!)  
   
湘西赶尸匠,入行必须面试,年满十六岁,身高一米七以上,相貌丑,胆子大,才能被录取。  
   

湘西既有誉满全球的张家界,也有神秘莫测的赶尸。早些年代,你若在湘西神秘的山村小客店投宿,便极有可能看到死尸走路,当天亮之前,小客店前摇摇晃晃地走来一行尸体,尸体都披着宽大的黑色尸布。这些披着黑色尸布的尸体前,有一个手执铜锣的活人,这个活人,当地人叫做“赶尸匠”。  
   
其实,说是“赶尸匠”不如说是“领尸匠”,因为他是一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一面领着这群尸体往前走的。他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若两个以上,赶尸匠就用草绳将尸体一个一个串起来,每隔七、八尺远一个,黑夜行走时,尸体头上戴上一个高筒毯帽,额上压着几张书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  
   
路上有“死尸客店”,这种神秘莫测的“死尸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因为两扇大门板后面,是尸体停歇之处。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死尸店”,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  

赶尸门道揭秘  
   
“术士”引路,死人随后,举腿跨步硬技硬杆,其状至为恐怖,见者唯恐避之不及。想知其原故吗?请看此篇。  
   
解放初期,人民政府为了改造不务正业、以欺骗手段谋取钱财之徒,使其改过自新,为人民服务。曾经将端公、巫婆、测字卖卜、赶吆死人的……组织学习,交待政策,指明出路。并饬其老实坦白欺骗手段,重新作人。  
   

“赶尸”的骗局是由一人乔装死人;另一人扮成“赶尸术士”。“死人”头戴大草帽,将整个头部覆盖无余,连面部的轮廓也难叫人看得清楚;身着青面长袍大褂;膀臂披挂纸钱、黄表。行走时纸钱飘飘荡荡,活象旧剧里扮的孤魂野鬼;四肢捆上斑竹篾片,象是骨科用的夹板,其作用是不让手足关节弯曲,使举腿跨步硬枝梗杆,俨然一具僵硬死尸的样子!其状至为恐怖,见者唯恐避之不及。

“术士”引路走在前面,形神枯稿,满面烟容,踽踽斜行,时时掉头关照后面跟随的“死人”,边走边丢纸钱,名曰“买路钱”;“死人”则沿着“买路钱”向前挪动足步,实际上纸钱成为了路标。引路人还提着一个灯笼,火光半明半灭,闪烁不定,这也是为“死人”指明去处的暗号。背上高耸耸的背一夹背;满咚咚的盛着纸钱和香蜡。就这样,一前一后,缓缓的,阴森森的,幽灵似的,走在荒郊小道,或僻静的小待小巷里。未晚投宿在鸡毛店中,点燃香蜡,焚烧纸钱,一时充满阴风惨惨的气氛,使不人敢与之接近。  


到目的地两三天前,事先通知死者家属,准备好衣衾棺材,等“死人”一到,立刻将寿衣帽寿鞋给死人穿戴齐备,装进寿木。这种入殓过程,全由“赶尸”者承担,绝对不允许旁人旁观,正如出发时将尸体“扶出棺材”不允许窥视一样。说是在这些关键时刻,生人一接近尸体,便会有“惊尸”的危险,而入殓过程,必须在三更半夜。一切安排就绪,就是说将死者装殓以后,丧家才去认领。

    棺盖一揭开,须眉毕现,果然是丧家亲人,象貌宛如昨日,现在却翘翘长眠在棺材里了,伤心惨目,摧人肺腑,顿有的嚎啕大哭,有的泣不成声。“赶尸”者这时特意劝说大家不要过于悲伤,致使死者不安。幸亏他生前积有功德,得平安的返回乡土。刚经过长途中跋涉,急需安息。人们悲痛之余,感到一种既见死者后的踏实、满足、欣慰,谁还怀疑它是骗局。  
   

    据坦白交待,却令人咋舌!原来全部秘密都在那只夹背里,表面看来是装的纸钱和笪蜡,全是掩人耳目的障眼法,分散人们视线的把戏。出人意外的是,夹纸底层赫然装着尸体。确切的说夹背内装的是死者的头部和四肢,至于主体部分,那就不知道哪座荒冢下埋藏着游子的残骸了!  
   
赶尸的起源  
   
    著名苗族作家沈从文在他的一篇文章里写道:“经过辰州(今沅陵),那地方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说起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道: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撕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管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

  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 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赶尸的范围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后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  
   
赶尸的方法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行刑当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最好的朱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又传,自从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迁来濮地的崇山峻岭之后,他们失落了“五里大雾”的法术,却创造了炼丹砂的技法。一般说来,老司赶尸除须用祖传的“神符”外,也万万少不了丹砂。这丹砂以辰州出产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赶尸之术,原叫 “辰州辰砂神符法术”,只因名称太长不好念,就简单地叫成了“辰州符”。  


赶尸的民俗意义  
   
关于古代赶尸,民间书中却有多处记载,而在地区性的传说中则更普遍。  
   
湘西古来盛产朱砂,朱砂又具有多种药理功能。湘西现今的丧葬习俗中仍有沿用朱砂的习惯:死者入棺前,需以朱砂点其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板心等七窍连同耳、鼻、口诸处,以图封其七魄三魂。为死者挖好坟墓后,还要以朱砂撒在底部,意为镇“老屋场”。  
   
当今不少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苗族是最早发明兵器、刑法、巫术的民族;其中赶尸作为一种民俗事项,是巫术的一部分。我们研究赶尸,对于从中了解苗族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和民俗文化,应该说具有多重学术价值。  


发表于 2013-10-8 12: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啊!!!!!!!!!!!!!!!!!!!!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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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3: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额,路过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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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22: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尸  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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