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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報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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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20: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採銀沙人

(原文)東魏末。鄴下人。共入西山採銀銅。出穴未畢。而穴崩。有一人在後。為石塞門不得出。而無傷損。其穴崩處。有小穴不合。微見日光。此人自念終無出理。乃一心念佛。

其父聞子已壓。無處求屍。家又貧窶。無以追福。乃持粗飯一缽。往詣僧寺。請一人齋。眾僧多逐豐厚。莫肯為食。父持飯大哭。有一僧愍之受請。食訖為咒願。因別去。

是日中。其子在穴中。忽於小穴明處。見一沙門。從穴中入來。持一缽飯。以授此人。食訖便不復飢。唯端坐正念。

經十餘年。齊文皇帝即位。於西山造涼殿。匠工除此崩石。乃見穴中人尚活。出之與歸。父母驚喜。遂闔家練行。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20: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冀州擒奴

(原文)北齊時有冀州人。從軍伐梁。戰敗見擒為奴。其父母在鄉不知音問。謂已死為追福。造塼浮圖。塼浮圖成設齋會。道俗數百人。

方坐盒聞叩門聲。主人父出視。見一僧形容甚雅。謂主人曰。乞齋食秝糜。可以布手巾裹之。並乞鞋一量。主人請留住食。僧不肯曰。欲早去。不暇坐食也。主人如其言。以新布裹糜。並鞋一量奉之。僧受而去。

是日齋時。主人子在江南澤中。為其主牧牛。忽見一僧。手持糜一裹。及新鞋一量。至奴所問曰。亦思歸見父母乎。奴泣曰。無敢望也。

僧以與糜令坐食。食畢又與鞋令著之。而敷袈裟於地。令坐袈裟上。僧取袈裟四角。總把擎舉而揮之。可移二丈許。

著地。奴開視。不見僧及袈裟。而身已在其宅門外。入門見大眾方食。父母驚喜就問。具說由緣。視其巾內餘糜及鞋。乃向奉僧者也。

鄉邑驚駭。競為篤信。是日月六日也。因名所造浮圖。為六日浮圖。浮圖今尚存。邑里猶傳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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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20: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3.梁時一寒士

(原文)梁武帝微時。識一寒士。及即位遊於苑中。見牽舟。帝問之。尚貧賤如故。敕曰。明日可上謁。吾當與汝縣令。

此人奉敕而往會。故不得見。頻往遇有事。終不得通。自怪之。以問沙門寶誌。誌方為大眾講經。聽者數千人。寒士不得進。

寶誌謂眾曰。有人欲來見問。請開道內之。眾人乃為開。此人進未至。寶誌迎謂曰。君為不得縣令來問耶。終不得矣。但受虛恩耳。

過去帝為齋主。君書其疏許施錢五百。而竟不與。是故今日但蒙許官。終不得也。

此人聞之終去。帝亦更不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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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20: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4.陸仁蒨

(原文)陸仁蒨者。趙郡邯鄲人也。少有經學。不信鬼神。常欲試有無。就思人學之。十餘年不能得見。後徙家向縣。

於路見一人。如大官。衣冠甚偉。乘好馬。從五十餘騎。視仁蒨而不言。後數見之亦如此。經十年。凡數十相見。後忽駐馬呼蒨曰。比頻見君。情相眷慕。願與君交遊。

蒨即拜之。問公何人也。答吾是鬼耳。姓成名景。本弘農人。西晉時為別駕。今任臨胡國長吏。

仁蒨問其國何在。王何姓名。

答曰。黃河以北總為臨胡國。國都在樓煩西北州磧是也。其王是故趙武靈王。今統此國。總受太山攝。每月各使上相朝於太山。是以數來過此。與君相遇也。吾乃能有相益。令君預知禍難。而先避之。可免橫死。唯死生之命。與大禍福之報。不能移動耳。

蒨從之。景因命其從騎常掌事。以是贈之。遣隨蒨行。有事令先報之。即爾所不知。當來告我。於是便別。掌事恆隨逐如從者。頃有所問。無不先知。

時大業初。江陵岑之象為邯鄲令。子文本年未弱冠。之象請仁蒨於家。教文本書。蒨以此事告文本。乃謂曰。

成長吏謂曰。我有一事。羞君不得道。既與君交。亦不能不告君。鬼神道中亦有食。然不能飽。苦飢。若得人食。便得一年飽。眾鬼多偷竊人食。我既貴重。不能偷之。從君請一餐。

蒨既告文本。文本即為具饌。備設珍羞。蒨曰。鬼不欲入人屋。可於外邊張幕設席。陳酒食於上。文本如其言。至時,仁蒨見景兩客來坐。從百餘騎。既坐。文本向席再拜。謝以食之不精。亦傳景意辭謝。

初文本將設食。仁蒨請有金帛以贈之。文本問是何等物。蒨云。鬼所用物。皆與人異。唯黃金及絹。為得通用。然亦不如假者。以黃色塗大錫作金。以紙為絹帛。最為貴上。文本如言作之。

及景食畢。令其從騎更代坐食。文本以所作金錢絹贈之。景深喜謝曰。因陸生煩郎君供給。郎君頗欲知壽命乎。文本辭曰。不願知也。景辭而去。

數年後。仁蒨遇病不甚困篤。而又不能起。月餘日。蒨問常掌事。掌事云不知。便問長吏。長吏報云。國內不知。後日因朝太山。為消息相報。

至後月。長吏自來報云。是君鄉人趙武。為太山主簿。主簿一員闕。薦君為此官。故為文案經紀召君耳。案成者當死。

蒨問計將安出。景云。君壽應年六十餘。今始四十。但以趙主簿橫徵召耳。當為君請之。

乃曰。趙主簿相問。陸兄昔與同學。恩情深重。今幸得為太山主簿。適遇一主簿闕。府今擇人。吾已啟公。公許相用。兄既不得長生。會當有死。死遇際會。未必得官。何惜一二十年。苟貪生也。今文書已出。不可復止。願決作來意。無所疑也。

蒨憂懼病愈篤。景謂蒨曰。趙主簿必欲致君。君可自往太山。於府君陳訴。則可以免。

蒨問。何由見府君。

景曰。鬼者可得見耳。往太山廟。東度一小嶺。嶺平地是其都所。君自當見之。

蒨以告文本。文本為具行裝束。數日。景又來告蒨曰。文書欲成。君訴懼不可免。急作一佛像。彼文書自息。

蒨告文本。以三千錢為畫一座像於寺西壁。既而景來告曰免矣。蒨情不信佛。意尚疑之。因問景云。佛法說有三世因果。此為虛實。答曰實。

蒨曰。即如是。人死當分入六道。那得盡為鬼。而趙武靈王及君。今尚為鬼耶。

景曰。君縣內幾戶。蒨曰萬餘戶。又獄囚幾人。蒨曰常二十人已下。又曰。萬戶之內。有五品官幾人。蒨日無。又曰。九品已上官幾人。蒨曰數人。

景曰。六道之內亦如此耳。其得天道萬無一人。如君縣內無一五品官。得人道者有數人。如君九品。入地獄者亦數十。如君獄內囚。唯鬼及畜生。最為多也。如君縣內課役戶。就此道中又有等級。因指其從者曰。彼人大不如我。其不及彼者尤多。

蒨曰。鬼有死乎。曰然。蒨曰。死入何道。答曰不知。如人知死。而不知死後之事。

蒨問曰。道家章醮。為有益不。景曰。道者天帝。總統六道。是謂天曹。閻羅王者。如人間天子。太山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神如諸尚書。若我輩國。如大州郡。每人間事。道上章請福。天曹受之。下閻羅王云。某月日得某甲訴云云。宜盡理勿令枉濫。閻羅敬受而奉行之。如人之奉詔也。無理不可求免。有枉必當得申。可為無益也何。

又問。佛家修福何如。景曰。佛是大聖。無文書行人。其修福天神敬奉。多得寬宥。若福厚者。雖有惡道文簿。不得追攝。此非吾所識。亦莫知其所以然。言畢去。蒨一二日能起便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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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20: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5.崔浩

(原文)後魏司徒崔浩。博學有才略。事太武。言行計從。國人以為楷模。浩師事道士寇謙之。尤不信佛。見其妻讀經。奪而投於井中。

從太武至長安。入寺。見有弓矢刀盾。帝怒誅寺僧。浩因進說。盡殺沙門。焚經像。敕留臺下四方。依長安行事。

寇謙之與浩爭。浩不從。謙之謂浩曰。卿從今受戮。滅門戶矣。後四年。浩果無罪而族誅。將刑。載於露車。官使十人在車上。更尿其口。行數里。不堪困苦。號叫求哀。竟備五刑。自古戮辱未之前有。

帝亦枉誅太子。又尋為閹人宗愛所殺。時人以為毀佛法之報驗。

6.周武帝

(原文)周武帝好食雞卵。一食數枚。有監膳儀同名拔彪。常進御食有寵。隋文帝即位。猶監膳進食。開皇中暴死。而心尚暖。家人不忍殯之。

三日乃蘇。能語先云。舉我見王。為周武帝傳話。既而請見。文帝引問。言曰。

始忽見人喚。隨至一處。有大地穴。所行之道。徑入穴中。纔到穴口。遙見西方有百餘騎來。儀衛如王者。俄至穴口。乃周武帝也。儀同拜。帝曰。王喚汝證我事。汝身無罪。言訖即入穴中。

使者亦引儀同入。便見宮門。引入庭。見武帝共一人同坐。而有加敬之容。使者令儀同拜王。王問。汝為帝作食。前後進白團幾枚。儀同不識白團。顧左右。左右教曰。名雞卵為白團也。儀同即答。帝常食白團。實不記數。

王謂帝曰。此人不記。當須出之。帝慘然不悅而起。忽見庭前。有一鐵床。並獄卒數十人。皆牛頭人身。帝已臥床上。獄卒用鐵梁押之。帝脅割裂。裂處雞子全出。俄與床齊。可十餘斛。乃命數之訖。床及獄忽皆不見。帝又已在王坐。王謂儀同還去。

有人引出至穴口中。又見武帝出來。語儀同云。為聞大隋天子。昔曾與我共事。倉庫玉帛。亦我儲之。我身為帝為滅佛法。極受大苦。可為吾作功德也。

於是文帝敕天下人。出一錢。為追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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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20: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7.冀州小兒

(原文)隋開皇初。冀州外邑山,。有小兒年十三。常盜鄰家雞卵。燒而食之。後早朝村人未起。其父聞外有人叩門。呼此兒聲。父令兒出應之。

見一人云。官喚汝侵。兒曰。喚我役者。入取衣糧。使者曰。不須也。因引兒出村門。村南舊是桑田。耕訖未下種。此兒忽見道有一小城。四面門樓。丹素甚麗。兒怪曰。何時有此。使者呵之使勿言。

因引至城北門。令兒前入。兒入度間。城門忽閉。不見一人。唯是空城。地皆熱灰碎火。深纔沒踝。兒忽呼叫。走赴南門。垂至而閉。又走東西北門。亦皆如是。未往則開。既至便闔。

時村人出田。男女大小皆見此兒在耕田中。口似啼聲。四方馳走。皆相謂曰。此兒狂耶。且來如此遊戲不息。

至午食時。採桑者皆歸。兒父問曰。見吾兒不。桑人答曰。在村南走戲。喚不肯來。父出村。遙見兒走。大呼其名。一聲便住。城灰忽不見。見父而倒。號泣言之。

視其足。半脛已上。血肉燋乾。其膝以下。洪爛如炙。抱歸養療。髀肉如故。膝下遂為枯骨。

鄰里聞之。共視其走處。足跡通利。了無灰火。於是邑人。男女大小。皆持戒練行。





8.趙士亡女

(原文)長安市里風俗。每歲元日以後。遞作飲食相邀。號為傳坐。東市筆工趙士。次當設之。有客先到如廁。見其碓上有童女。年可十三四。著青裾白衫。以級索繫頸。屬於碓柱。

泣謂客曰。我是主人女也。往年未死時。盜父母錢一百。欲買脂粉。未及而死。其今在廚舍內西北角壁中。然雖未用。既已盜之。坐此得罪。今償父母命。言畢化為青羊白項。

客驚告主人。主人問其形貌。乃其小女。死二年矣。遂於廚壁取得錢。似久安處。於是送羊僧寺。合門不復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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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20: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9.潘果

(原文)京兆潘果。年未弱冠。以武德中。任都水小吏。下歸與里中少年數人。出田遊戲。過於塚間見一羊。為人所遺。獨立食草。

果因與里中年少捉之。將以歸家。其羊中路而鳴。果懼其主聞。乃拔去其羊舌。乃無聲。於是夜烹食之。

後一年。果舌漸小。遂銷盡。陳牒解職。富平縣尉鄭餘慶。疑其詐也。開口驗之。乃全無舌。看本處。纔如豆許不盡。怪問之。果盡以實答其狀。

縣官教為羊追福。果乃受五戒。大修福。後一年舌漸生。尋平復如舊。詣縣自陳。縣官用為里正餘慶。貞觀十八年為監察御史。


10.王五戒

(原文)隋大業中。洛陽人姓王持五戒。時言未然之事。閭里敬信之。一旦忽謂人曰。今日當有人。與我一頭驢。至日午。果有人牽驢一頭送來。涕泣說言。

早喪父。其母寡。養一男一女。女嫁而母亡。亦十許年矣。寒食日。妹來歸家。家有驢數年。洛下俗。以寒食日。持酒食祭墓。此人乘驢而往。

墓在伊水東。欲度伊水。驢不肯度。鞭其頭面。被傷流血。既至墓所。放驢而祭。俄失其驢。還在本處。

是日妹獨在兄家。忽見母入來。頭面血流。形容毀瘁。號泣告女曰。我生時避汝兄。送米五升與汝。坐此得罪報受驢身。償汝兄五年矣。

今日欲度伊水。水深畏之。汝兄以鞭捶我。頭面盡破。仍許還家。更苦打我。我走來告汝。吾今償債垂畢。可太非理相苦也。言訖走出。尋之不見。

女記其傷狀處。既而兄還。女先觀驢頭面傷破狀。女抱以號泣。兄怪問之。女以狀告。兄亦言初不肯度。及失還得之狀同。於是兄妹。抱持慟哭。驢亦涕淚交流。不食水草。

兄妹跪請。若是母者。願為食草。驢即為食草。既而復止。兄妹莫如之何。遂備粟豆。送五戒處。乃復飲食。後驢死。妹收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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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05: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念五部地藏本愿经回向,加每天念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三万声,你会感应到真实的真相,无法解释的东西的确存在着。癌症病人也身体好了,癌症消失了。霉运走了,好运气来了,要行动真实去做,才能一切改变。坏事不遇见,邪门的事情也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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