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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艺术 中国古代十七种男女酷刑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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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1: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剥 皮> 6 p3 n  y) O* I3 Y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 L( K* r# d+ W" Q# @3 l <车 裂>
9 m4 C4 s+ m9 I) A8 _4 Z# X 即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 F) g, e5 B$ P, V* L
<俱五刑> + |3 p# o: ?1 o& B( x6 x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4 K- N7 ?/ V4 T. z1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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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蛇蝎心肠的妲己是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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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z0 P5 o, y% v3 d1 m" V$ I9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 h% ?1 j: R! H7 ^* T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6 w, [  r3 D* N; Q+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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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3 d0 A7 {4 S3 ^9 U
b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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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4 Z) \$ i! d9 F3 \( F, ` i<缢 首>
6 Y+ P& i$ o+ M0 t. K0 D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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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L# {0 ~4 {, \3 q7 t$ ]& O' D
<烹 煮>  即「请君入瓮」唐朝武则天当皇帝的时,朝中酷吏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 s" [8 T/ Z( A1 C
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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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B7 p  K, ^; F4 L0 W+ M司马迁是最有名的受害者6 f9 ]( K8 I; J4 L(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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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 刑> ! U* M4 n7 q+ j# u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 C/ ^. d# @, T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 M+ |8 a% l, P: a* y北青网-青年论坛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5 ]; j# Y1 A* ]/ l( Z
孙膑因此刑更名
. ~0 W  Z2 R. i9 q& ~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8 u, U- f& r* ], b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 X0 J! K8 o& S(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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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 D0 V; ^1 K) k" X5 N" F# _2 R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3 @3 v8 F6 E% e* ?' M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 S2 ^6 k! Z1 h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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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L1 b3 @& d$ y3 b" h. I; @, B  H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J;U'\3h2[/S;F"W
/ K" F, L- N# T7 @6 ^& V! j* X% J <鸩 毒>
/ Z6 ?5 i) O* i# v' k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 T* w3 @* X  M" E# p 常用于赐死情况+ T$ t1 Q, M2 ~+ r+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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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J+ d$ ^; N0 ?0 O% L 即木桩刑.% W# G# q/ {; p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 |4 Q$ T" [$ v, G9 P% M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 , b. e0 R4 X, X3 i1 h7 C6 r$ J+ \
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
5 D" b4 C/ R8 Y4 ^ 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3 M2 _: l; w, K/ x* m  g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 0 B' X1 }: x5 T' H* \. V% t
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 s1 l. }6 U) ^7 `/ n( o
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 j2 \. r- `4 V3 l- ^+ a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 b1 p- L0 Y8 E; Y" C
刘去杖责荣爱,要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 G; Z( j; \+ ?( v$ Q8 h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发表于 2007-7-31 12: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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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31 19: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都看的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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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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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23: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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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23: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我,还是一头撞死吧,太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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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6 21: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憋气憋死算老

太恐怖加刺激啦
( O( L/ G! z' x憋气憋死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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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15: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没有妲已想的以蛇咬人还有什么炮烙什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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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16: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像回过了~~~~~~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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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18: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毒不丈夫,最毒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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