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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如下:首先,是爱有差等与"兼爱"的对立。儒、墨两家虽然都提倡"仁",但是两家"仁"的含义却是各不相同的。儒家的"仁",虽然也主张"爱人",从表面上看来是爱一切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这里所谓的"爱人",对统治阶级来说,是要调和其内部矛盾;而对被统治者来说,表面上的爱,是为了劳动者为统治者卖力。而且儒家的"仁",还受着宗法制的制约,强调"亲亲、尊尊、长长"①的区别。比如,《孟子·告子上》记载就明确说:"亲亲,仁也。"这样便使爱有了亲疏厚薄。因此,儒家是主张爱有差等的。 墨家主张的"仁",是"兼相爱"。这是一种普遍的爱,是理想化了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所以,孟子批评墨家的"兼爱"是"爱无差等"。②学术界多持儒家爱有差等与墨家"爱无差等"的对立的观点。但是孙诒让《墨子闲话·墨家诸子钩沉》据马总《意林》辑录《随巢子》(墨子弟子随巢子的著作)的材料认为,随巢子在论述"兼爱"时说"有疏而无绝,有后而无遗",即有亲疏的差别,但没有被拒绝的;有先后的差别,但没有被遗忘的。可见随巢子保存了墨家"兼爱"说的原貌,是"纯笃无疵"的。因此认为,"爱无差等"的说法,大概是墨家"传述之末失",加上后人的附会,才成为被攻击的把子,而它的本意并非如此。③孙诒让之说,仅录以备考。 其次,"罕言利"与"交相利"的对立。儒、墨两家都提倡"义",然而两家"义"的含义也各不相同。儒家往往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墨家则认为"义"与"利"是合一的,而且还认为与"兼相爱" 是密不可分的。"兼相爱"的具体表现在"交相利"。这与儒家的"义利"观是显然对立的。孔子不仅"罕言利",④而且还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他把重视"利"的称为"小人"。第三,"天命"论与"非命"的对立。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贫穷或是富贵、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都是由天命决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即《论语·颜渊》所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墨家否定儒家的这种"天命论",而主张"非命",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奋发图强,"不敢怠倦"。①第四、不重鬼神与"明鬼"的对立。墨家虽然主张非命,却又不是无神论者。墨家相信鬼神,主张"明鬼"。这与不重鬼神的儒家也是对立的。孔子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但是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并"不语怪、力、乱、神"。因此,他确实怀疑鬼神的存在,至少也是不重视鬼神的。 第五,"厚葬"与"节葬"的对立。儒家从贵贱有别出发而重视礼仪。特别是古代"厚葬"、"久丧"的礼仪,为儒家所维护和提倡。据《庄子·天下》说,古代的葬礼,"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而丧礼据《礼记·曾子问》记载,是实行"三年之丧";墨家则反对"厚葬"、"久丧",而主张"节葬"、短丧。其出发点是节约社会财富,因为"厚葬"、"久丧"会造成"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的后果。墨子制定的埋葬的办法是仅用三寸厚的桐木棺材,穿两件衣服就可以了。送葬时仅"哭往哭来",不过分悲伤。埋葬之后,照常从事劳动。总之,墨家主张不因丧葬而影响物质财富的生产。 第六,重乐与"非乐"的对立。儒家不仅重礼,而且重乐,孔子教授弟子的"六艺"之中就包括了"乐"。"乐"与"礼"是相辅相成的,对于维护等级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音乐也是一种在精神上抒发感情的活动与享受,但也应该有所节制。不仅贵族享受,还要像孟子主张的那样"与民同乐";①而墨家主张"非乐",反对音乐享受。他认为享受音乐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影响从事国家的管理和参与生产劳动。因此他得出结论:要想"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必须要禁止音乐。②第七、"正名"与"取实与名"的对立。在名实观上,儒、墨两家也是对立的。儒家主张"正名",是要按照周礼的等级名分来匡正当时实际上已经变化了的"名"、"实"关系,其着重点是"名",而不是"实";墨家则相反,主张"取实为名",其着重点是"实",而不是"名"。[/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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