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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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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5 13: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科学和法律都求真求实,都注重证据,这是共性。但是,科学和法律毕竟属于两种文化,差异更大。科学“真理”是可以随着新的实验结果和新的理论框架而不断修正的,而法律要求在一定的时点上就要做出确定的结论。科学界具有合作传统,法律诉讼程序中则充满了对抗。

在当今社会,科学与法律发生相互作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大量专利纠纷、产品责任案件、环境案件、刑事案件和规制诉讼案件都涉及科技问题。因此,在二者的关系上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第一,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证据出现在法庭上。亲子鉴定就是典型的例子。第二,健康、安全和环保领域的规制比过去更频繁地求助于传染病学、生态学模型和其他统计学方法,这些规制所要应付的风险会涉及尚未获得确证的假定。受到规制影响的有关方面经常会对规制规则的科学依据提出疑问。第三,知识产权问题更加突出。例如,一些新产业的诞生就是靠对基础科学知识的利用,尤其是对分子生物学知识的利用。原先属于公有领域的科学知识能否申请专利就成了新问题。第四,科技人员在日常生活中都不同程度地需要做出与法律有关的决定,例如,遵守知识产权法律的问题,科研数据的开放性问题,科研道德问题,科研合同问题,等等。

为了更好地处理科学与法律的关系,发达国家的许多机构都做出了各自的响应。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和国家医科院系统成立了“科学、技术与法律”计划,该计划组织一些研讨会,为科技专家与法律专家的对话提供平台。美国还有一个名为“国际科学技术咨询论坛”的组织,也致力于讨论如何妥善处理科技与法律的关系。联合国已经同意向这个组织提供资助。2003年6月,在意大利成立了欧洲生命科学、健康和法庭网络,其宗旨也是搭建科技界和法律界之间的桥梁。

人们发现,法官们很少有空来深入学习科技知识。于是,一些机构便组织了有助于弥补法官科技知识缺陷的项目或针对法官的学习计划。例如,美国国家科学促进会的“科学自由、责任与法律计划”建立了“法庭指定科学专家(简称CASE)示范项目。法官需要科技专家出庭作证时,可以请CASE项目的官员推荐合适的人选。CASE项目专门成立了由科技界著名人物组成的招聘遴选委员会来挑选专家。杜克大学法学院成立了一个公司性质的“个人裁决中心”,它拥有能够以独立身份担任出庭作证专家或提供法律咨询的科技人员名录。该中心还有一些培训计划,帮助法官熟悉用以评估技术证据的可用性的科学原理和证据标准。弗吉尼亚大学专门开设了面向法官的研究生计划。国家司法学院也开设了各式各样的短训班。

许多被要求出庭作证的科技人员完全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另外,他们感到困惑的是,不知道该恪守那个行当的职业道德准则,是以律师身份要求自己呢,还是以科研人员身份要求自己?为此,需要制定出庭作证专家的行为准则。美国心理学协会、美国职业和环境医学学会等单位已经制定了这一类行为准则。

在发达国家,拥有科技专业背景再转向法律专业的人才在市场上大受欢迎。科技人员可以读法学院的学位以获得从业资格。有志于专利代理者也可以不读学位,直接参加国家专利商标局主持的考试,通过考试即具备专利代理的资格。在欧洲,通过考试后可以成为专利律师,专利律师不仅可以从事专利代理,还可以涉足专利侵权官司的处理。另有一些科技人员则通过一定的法律培训后成为技术转移专家。同样,一些法学专业出身的人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科技知识,也成为时代的宠儿。

为了妥善处理科学与法律之间的复杂问题,需要探讨一些新机制。例如,1997年,美国环保局提出了严格控制可吸入颗粒物排放的新规制条例,以改善空气质量。这一新标准的部分依据是哈佛大学在六个中等规模城市进行的传染病学研究。将受到新标准巨大冲击的产业界人士向环保局提出,他们需要获得哈佛大学的基础数据,自己进行一番分析。哈佛大学认为,这关系到有些病人的隐私信息,拒绝交出数据。环保局则提出,可以由第三方来对数据再进行一次分析。他们找的是健康效应研究所,这是一家由环保局和产业界共同资助的独立研究机构。

在我国,过去法学专业完全属于文科,现在某些法学专业已经向理工科背景者开放。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科学与法律的关系也将日益复杂。我们应该未雨绸缪,在培养科技与法律两栖人才方面,在改善科技与法律的界面方面,加紧努力。
发表于 2007-7-25 14: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 不可少.. 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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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5 14: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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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5 18: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要是没有法律来约束,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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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6 21: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且不谈别的.先看下法律.
如今.
所谓的法律根本就不能维护公民的权益.
一家人全不被灭门.对凶手的判决竟是--有期徒刑6年.
不仅如此,有些所谓的"法官"被人贿赂,而侵吞则食,把无辜的人送进监狱,或者推向死亡做那些真凶的替罪羊.等等,,....很多的不公平.
不过存在法律,至少还可以做一些"表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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