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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荣五明佛学院没有提供院方对外打卦(学院有观神通的空行母和活佛,但是要去学院找他们或者有他们的联系方式才行),如果你已确定要做什么法事,比如为某人念观音心咒,做超度等等,可以直接银行汇款并和学院电话联系,或者邮政汇款到索达吉堪布名下附言说明法事内容,有专人为堪布处理这些
关于“念经供斋功德账户”的通知
各位学员:
阿弥陀佛!
自从2008年12月23日开通“念经供斋功德账户”以来,弘法教务处为广大学员及其亲友“祈福消灾、遣除违缘、成办所愿、超度亡灵以及在学院各大法会期间进行各项供养”等方面提供了一些方便,也为此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随着学会学修安排的不断丰富与弘法事业的逐步广大,弘法教务处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为了让教务处法师能把时间精力集中在学会的学修管理上,对学会的发展提供更有效的决策与管理,为广大学员的闻思修行提供更好的服务,现经上师仁波切同意,从2011年5月10日开始,学员与非学员的念经供斋事宜,全部由上师秘书处负责。以后学员需要给自己及亲友申请安排念经供斋等佛事时,请直接和秘书处联系。希望大家支持配合。
1、
秘书处的联系方式:
(1)
电子邮箱:pt8523883@163.com;
(2)
联系电话、传真:0836 –8521486、8523883;
(3)
移动电话:15884061129;接收短信为主。
2、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10点-12点,下午12点30分-18点。
3、
申请念经供斋事宜时需提供的信息及注意事项:
(1)
需提供的信息:汇款人姓名、联系电话、汇款金额、汇款日期、汇款用途、回向姓名、办理汇款的银行分支机构名称(某某分会、支行、分理处等)。
(2)
若一笔款项的用途同时涉及念经类(念经、超度)与非念经类(法会与平时各项供养,如供斋、供僧、供灯、会供、供护法等;其他供养)的,请把两类用途的金额分别标明或说明。
(3)
以前发过的《“念经供斋”功德账户资金管理表》可以继续使用。
(4)
请汇款人在每次汇款后1-2天内与秘书处联系,告知上述信息。
(5)
汇款后,过1个月仍未与秘书处联系告知用途等信息的,秘书处将根据上师安排统一处理这些款项。
4、
念经供斋账号不变:汇款时注意请不要汇错。
愿吉祥!
弘法教务处
2011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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