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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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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公共安全专家厅交警总队高速管理支队七大队妥善处置一起群众在高速路上煮火锅事件。
今天8时30分,公共安全专家厅交警总队高速管理支队七大队路上巡逻民警按规定在辖区路段巡逻,当巡到G75线兰海高速2060km+200m时,民警惊奇的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贵FBXXX)小车,且水沟上有几名男子正在吃火锅(据当事民警事后说,在高支工作近10年了,从没碰过这么夸张的事,今天算是第一回。)。
于是民警立即停车亮明身份,对几名男子进行现场批评教育。但其中有名男子表示不理解民警的批评,该男子强调,又不是在路中间煮火锅,根本就没有影响到交通安全。对于该名男子的回答着实让现场民警又“雷”了一回,但民警还是耐心的从宣讲交通法律法规入手,让该名男子明白,高速公路不允许上行人,更不允许煮火锅之类的事情发生,及产生的种种严重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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