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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只做你的女人(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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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18: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艾琳 于 2010-5-25 23:15 编辑

自己写的小说,文笔不好,望多多包涵。




我的名字叫裴雅兮,也许你会觉得我很奇怪,几乎是所有的人都会这么说。是的,我想要说的故事,有百分之九十是真实的,你可以不相信,但我在这里陈述的话都在我亲身经历过以后。
我出生的那个夜晚,母亲奋力将我降生到这个未知的世界,自己却带着微笑,一抹虚脱的微笑合上了眼眸,永远的,合上。
那个夜晚,漆黑的天边。
挂着一轮通圆的月亮,蓝色的月亮,泛着冰冷彻骨的蓝光。
我是个不吉利的孩子,从小就这么被人认命着。
父亲打我、骂我。
他说他恨我,他说是我杀死了我的母亲。
所以,他恨我。
一直都恨着我。

如血的残夜,不远处传出不明动物的鸣叫,凄惨,悲烈。
这个男人,我眼里所谓的父亲。
他狠狠地掐住我的脖颈,掐得我难以呼吸,我能感到我下一秒好像就要死去。
“你是害人精!是你杀了你母亲的!是你,都是你!”
他不断地对着我吼叫,我布满血丝的眼睛拼命地睁大,睁大,看清楚了这个男人原本的模样。
我不能说话了,我垂死边缘了。
不,我不能这样死掉,不能像母亲那样没用地死掉。
所以,那天夜里,我杀了他。
杀死了那个自称是父亲的男人,杀死了那个我从不曾想把他当成亲人的男人。
他的身体在血泊中扭动着,挣扎着,似乎不甘就这样死在我的手里。
他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就这样瞪着我,布满血丝,充满了对我的仇恨,甚至想把我捏成碎片的仇恨。
我没有感到害怕,就好像杀他的人不是我。
可事实证明,我手上仍在滴着鲜血的匕首。
在夜色中,闪耀着银白的夺目光芒。
那一年,我才七岁。

从那次,我逃出了家门,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
我开始习惯在街边睡觉;我开始习惯缩着身子,瑟瑟发抖的样子;我开始习惯饿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我开始习惯和狗抢食物吃。看着它们凶神恶煞,扑上来的样子,我并没有畏缩,并没有感到害怕,我捧着抢来的狗粮,狼狈地吞咽着。任凭野狗在我身上撕咬着,却感觉不到疼痛,人的生存本能战胜了身体上的疼痛,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吧。

当我抬起头的时候,看见的却是另一双注视着我的眼睛。
男孩长得很清秀,真的,浓浓的眉毛,晶莹漆黑的瞳仁,破败的棉衣,瘦弱的身子上背着一个大大的篓筐,篓筐里的瓶瓶罐罐摇摇欲坠,这就是我第一次看见辰的模样。很狼狈、很破败、很丑陋的模样。
他细瘦如柴的手臂上有着一道一道的伤痕,脏脏的小手握紧了一根铁棒。
他放下铁棒,朝我走了过来,我还依稀能记得他对我讲的第一句话。
“你也没有家吗?”
我努力睁圆眼睛,看着这个捡破烂的小孩,点了点头。没想到,他伸出他的小手,紧紧握住我的手臂,执意要带我回家,回他的家,我那时并不知道为什么那么信任一个陌生的小孩而把手交给他。只是一种慰藉心理吧,就像两只同样受伤的小鸟,彼此互不相识,但大家同病相怜,就有可能互相信任。
那次,他告诉我,他叫楚星辰。
很好听的名字,我说。
从此以后,我就住进了他的家,他比我大三岁,明明自己也是个瘦弱的小孩,却拼了命地保护我,有好吃好玩的都给我分享。久而久之,我便再也离不开他了。那时候,我在想,如果没有他,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是不是哭得想死掉?是不是也要学着生活?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现在有了他,真的已经足够了。
他,楚星辰,是我唯一一个亲人。
我不能没有他,不能。
我们的家很简陋:一间废弃的老式公房,一张木板床,躺在上面还吱嘎吱嘎地响。一台旧冰箱,里面都是辰偷来的食物,因为我们没有钱买好吃的东西,所以辰只能当回小偷。我并不懂偷食什么概念。除此之外,已经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但是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和辰在一起的每一刻。
辰喜欢每天晚上抱着我睡觉,我也习惯了依偎在他的怀里睡着,他很会讲故事,每晚换一个故事,有他自己亲身经历的,也有自己胡编乱造的鬼故事,每到这个时候,我就紧紧抱着他睡觉。因为我怕鬼,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不存在,但本能的一种害怕。
我们彼此依赖着长大,辰十三岁,我十岁。
我十岁生日的那天,他捡破烂回来的路上,为了给我买一块生日蛋糕,因为我们没有钱去买那种奢侈的蛋糕,况且他一天捡破烂得来的钱最多也不超过十块钱左右。他看中的一块草莓奶油蛋糕,小巧的身子,很是诱人,再加上一颗小小的草莓点缀,更是可爱。他进店后,把钱放在柜台上,跟营业员要那块蛋糕,营业员却说钱不够。他一急之下,抢了蛋糕就跑。
天晓得,后面追他的保安有多少,一个个人高马大的样子,挥舞着棍子。
他双手紧紧护住那块给我的蛋糕,撒腿就跑,他拼命地跑,跑得很快。可最终还是被抓到了,那些保安用那么粗的棍子在他身上重重地敲打着。辰,却只能保护那块蛋糕,蜷缩起身子,任凭他们对自己施加暴力。
因为事后,他对我说,他把那块蛋糕当成最重要的东西,因为是送给我的。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浑身是伤了。嘴角、眼角到处都是震惊的淤青,头上还微微流淌着鲜血。
我边帮他整理伤口,很轻很轻地整理伤口,嘴里还埋怨他为什么要这么固执,生日礼物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吗?
他竟然傻傻地点了点头。
他说,属于我的东西,他会努力去保护,因为我是他最重要的人。
随即,他摊开手掌,那块已经被压得稀巴烂的草莓奶油蛋糕已经不成形了。
他想对我说,对不起。
可是,我却把没用的眼泪全部倾倒出来。
那次,我抱着他,哭了,哭得很伤心。
是因为他的傻,是因为我真的喜欢上他了。

我十六岁了,第一次的来潮告诉我们,不能再像儿时那样亲密无间了。
因为我们都长大了,都有了自己特殊的日期。
所以,辰会在我们的床上放置两条棉被,我们仍然是挤在一张床上,但是却隔着一条棉被的距离。
不过我不失望,只要每一天的清晨,能看见他阳光帅气的脸庞,我满足了。
辰,越长越帅,越来越阳光,开朗。他每天还是会在临睡前给我讲一个故事,然后拍拍我的头,带着微笑对我说声晚安。每一次,我总会带着甜甜的笑容进入梦乡。每一次,我总会梦见我和辰结婚了。
我穿着纯白的婚纱裙,辰则是一身白色的西装服,模样没变,什么也没有变。
第一缕阳光撒进窗户的时候,我就会被枝头的小鸟吵醒,睁眼一看,原来只是场梦。
没过几天,他对我说,他要出去找工作,也许不能陪我了。
我嘟起嘴,他知道我生气了,只能抚摸着我绒绒的短发,跟我说他工作的原因就是要赚钱,以后要娶女人的。我只能看着他拿着一大叠的资料走出门,却无力反驳什么。
他说,他赚钱要娶女人。
他说的。我都听见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总不是滋味,希望他的事业很发达,却不希望他会娶女人。
是不是我太自私了?
他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只属于我的楚星辰了,不再是了。
我们都已经长大了,都有了自己的世界,自己的空间,还有,自己喜欢的人。
可是,我喜欢的人就只有他而已。
从小就是,一直都是他,是他拯救了我,是他让我那么痴迷地离不开他。
都是辰,我不想要他只把我当妹妹那样看待,我不想要他再带个女人走进我们的生活。
我不希望,我会伤心,我会难过,我会生气,我会嫉妒。

我学着他的样子烧好了一桌自认为很满意的饭菜:一个蛋汤,一盘炒青菜,两碗白米饭。我苦笑,我还是那么的愚笨,青菜盛盘了才发现原来我笨得把汤汁都倒掉了。蛋汤也不知道什么味道,淡的还是咸的。我想等我的辰回家了一起吃,哪怕不好吃。
我抱着枕头,傻傻地倚靠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等他的出现。
想一想,数一数,我们已经一起携手走过了十二个春秋,就在这幢一尘未变的老房子里。我十九岁,已经成了亭亭玉立的女子了。他,二十二岁,成熟稳重,幽默风趣,可爱迷糊,在我眼里,他都是优点,如果世界上真有天使的话,那么他就是我的天使,他只是我的天使,不许任何人抢走。
是不是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是不是他终有一天会和我不欢而散?是不是我永远不可能是谁在他身边一辈子的女人?
胡思乱想着,两行清泪顺着脸庞的轮廓,滑落。
淡淡的,苦涩的,难以启齿的味道。

早晨,我睁开眼的一瞬间,却发现我正躺在辰的怀里,很暖和,他的身上有清晨雨露的清香。
辰,我爱的男人,正以睡姿呈现在我的眼前。投射下来的浓密睫毛,黑漆漆地在小麦色的肌肤上投下了阴影,轻轻颤动着。粉嫩如花瓣般的嘴唇,柔滑细腻。细细看着他,我竟然也像做梦般美好。他仰着头打着小盹儿。
我伸手轻轻抚摸着他略有棱角的脸庞,细滑的皮肤在指尖流转着一种柔和。
没错,是他,是辰,是我深爱了十二年的男人。
那时候的我,在心里不停地说。
辰,请你不要找其他的女孩好吗?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去做。只是想,永远陪在你身边。
也是在那个清晨,我守住了十九年的初吻,在他睡着之际,轻轻地映现在他的唇上。
我以为这样,辰就是属于我的了,就是属于我一个人的了。
他醒来的时候,微微皱了皱眉头,迷蒙间看到我羞涩的脸颊。便问我怎么回事。
他似乎并不知道我偷偷吻他的事情,便只能摇摇头。
献出了吻就等于献出了一切,那个时候,我发誓,不管爱情的路途多么荆棘,我也要做他的女人。

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我,他找到了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商贸公司做翻译员,每个月有8000块钱工资,做得好或者加班的话还有另外的酬劳和提成。我知道,那是个天天对着电脑屏幕,翻看各种外文的工作。那是个很辛苦但又是个很好的工作。
我恭喜他,看见他笑得那么开心的样子,我的心里比谁都甜。我在想,我们的幸福日子不远了。
可当我想起他说“要赚钱娶女人”的时候,我不满地一声不响,他问我怎么了。我看着他担忧的目光,还是把他那句我已经当真的话说了出来,没想到换来的却是他的一阵大笑,好像在笑我的愚笨。
他习惯性地敲了敲我的额头,抚摸着我余有泪痕的脸庞说道。
小傻瓜,我唯一的亲人只有你了,我喜欢的人也只有你而已,我说的那个女人指的当然就是你啦。等我事业到达高峰的时候,我们就换一套公寓别墅,还要配一辆私家车,养小狗小猫小兔子,还有好多植物,我要让你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他说的同时,一把将我搂进他宽厚的怀里,我贪婪地吮吸着他身上独有的清香。原来一切都是我在瞎想,我当时真的很尴尬,还误会了辰的话语。
从那以后,我们彼此更加相爱了。他每个月赚来的钱还为我买了些文具,为我在外面报了选修班,学习一些技能,我去选修班学习技能就像学生上课那样天天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成为班里的好学生,完全是为了辰而做的。我要让他知道,我有资格配得上他,有资格做他的女人。

五年过去了,辰学习到了很多社会上的工作经验,已经完完全全成了一个既能料理家务又能闯荡社会的成熟男士,他不停地跳槽换工作,一个工作比一个工作好,他是单位里的领袖人物,上司都很欣赏他的才能。而我,也从商学院毕业,在一家业绩稳定的大公司做中英翻译,继承辰的第一份工作。
辰在临近郊区的一个地方买下了一套公寓别墅,虽然没有车,但是我没有责怪他。我只是跟他说,车子的尾气太污染环境而已。他找了装潢公司对这幢豪华的公寓别墅装修了一番,焕然一新。从此,我们便会过上幸福的小日子,我倍感满足。
辰把房子买在了25楼,最高的楼层,他说这样做就拥有了天台,我们可以种植更多的植物,抑或是葡萄藤。而且空气很清新,对身体也很好。我没有怨言,只要能和辰在一起一辈子,我什么都不会去埋怨。曾经的木板床换上了如今柔软舒适的大床,我们又可以相拥在大床上互相取暖睡觉。
曾经的旧冰箱换上了如今高级的三层冰箱,里面放着我们自己用赚来的钱买的食物,再也不像小时候那样去偷去抢了。
他说,我们下个月就举行婚礼。
我想,我终于可以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辰的女人。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在婚车满心欢喜载着我们的时候,我当时正依靠在辰干净的肩膀上,我很幸福,真的很幸福,终于穿上了那件纯白色的婚纱裙,又好担心,担心又是场梦境那样会醒来。幸福就是这样,既让人担心又让人满足。
丝质的白色手套盖住我纤弱无骨的手,辰宽厚德手掌轻轻搭在上面。
十七年的等待,十七年的依赖,十七年的爱,终于可以得到一个回报。
我们本打算在海滩上来个海滩浪漫婚礼,所以婚车在驶上羊肠小道的山路时,我远远望见窗外的海滩上已经聚集了好多同事与朋友,就连辰的上司领导也来参加了。我兴奋极了,也好紧张,怕说错什么话。
辰在我额头上轻轻印下一吻,让我不要紧张之类的话。

可是后来,车子到了转弯的地方,我只听到“噗”轮胎瘪掉的声音,轿车像一头失去控制的狮子一般冲向悬崖,悬崖下是硬邦邦的水泥地,高度起码有一百米以上。汽车一阵颠簸,我紧紧抓住辰的手臂,我害怕,我害怕这么幸福的一天会一下子消失掉!
接下来,只见眼前一片漆黑,我什么都看不见了,脑后部一阵剧痛。
心里一直都想着,辰在哪里?在哪里?可是我已经看不见他的身影了。
就像一缕清风,是不是吞没了甚么,让我无法知晓。
我的耳边听到的最后一丝声音,就只有车子滚落下山崖的巨响和四周围人群的躁动……
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辰,你在哪里?

(PS:打字打得我好累噢,麻烦大家看过的都给个评价嘛,是我原创的喔,在被窝里完成的小说,下半部我明天继续打上,谢谢大家啦)(*^__^*) 嘻嘻

评分

参与人数 1 +10 +2 收起 理由
艾琳 + 1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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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21: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好,大大的好.太感人了.我都想了   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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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21: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花花咯

用砖头支持不好意思。

写的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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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6 15: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拉、晚上我敲完字黏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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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9: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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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9: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拉`~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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