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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霜ˊ夜瞳

《莲蓬鬼话》短小文合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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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22: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卷 红玫瑰与白玫瑰
  
  情人节的傍晚,我气喘吁吁跑遍了大半个城市,居然所有超市的巧克力都脱销了!

  

  我两眼发黑,觉得末日即将来临......

  

   三年前,我在电台做DJ。那档节目在晚上,每次结束的时候都已经到深夜了。我想我的节目一定做得不错,因为许多男人在听了我的节目之后,都守在电台门口等我下班。而我,总是逃之夭夭,因为我的心里埋藏着一些阵年旧伤,对男人没了信心,不敢再涉足爱情。我的态度让他们渐渐心冷,到后来,只剩下两位痴情者了,每晚雷打不动做护花使者。

  

  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他们起了争执,因为都想在第二天一个人陪我回家。他们争执的结果是听从我的选择。说真的,他们两个人都不算讨厌。A外表英俊潇洒,还有些钱,而B气质沉稳,谈吐不俗,如果时光倒流几年,我倒是真的可以考虑挑一个人嫁了。但我已经不是小女孩了,更懂得怎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看他们两个人充满期待地等我决断,我忽然想玩一个游戏。我想了想说,这样吧,明天这个时候你们每人带一束玫瑰来,以玫瑰的颜色分胜负。答案事先写在我的左手心,谁对了我就跟谁走。

  

  两个人听了喜忧参半,患得患失,但还是点头同意。

  

  第二天晚上节目快结束的时候,我对着话筒,读了一首我写的小诗《玫瑰的颜色》:你说会送我一束玫瑰,但不一定是红色。为什么?我问了又问。在我心里,红色是玫瑰唯一的颜色……白色,黄色,甚至是黑色。你跳过红色,跳过我最深的期待……是谁说,爱情只有一种颜色。不要告诉我,在你心里,红色是爱情唯一的颜色……

  

  读完之后,我窃笑着拿笔在左手心里写下一个字,我知道,他们两个人耳朵里都塞着随身听的耳机,会听到这首诗的。

  

  两个人果然都站在那里,手全在后面背着。

  

  A的表情很自信,而B却很古怪,脸色异常苍白。我决定从B下手。我对他说:你把手伸出来。B照做了,他手里拿着一大束玫瑰,看数量应该是九十九朵。每一朵花都红艳艳的,似乎还凝着露水,在路灯下闪闪发亮。

  

  B看着我,苍白的脸上冷汗直冒,而表情却很激动。他说:“你喜欢红色的玫瑰,你看,这每一朵花都是红色的,就像我对你的爱!像灿烂的朝霞,像跳动的火焰,像……”

  

  “好了好了!”我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我接过他手里的玫瑰,每一朵开得都恰到好处,但姿势都是那么的狰狞。我闻到一股热乎乎甜腻腻的气味。我用手指在花瓣上捻了一下,却被烫着了,指尖火辣辣地疼。这个时候,我听到了“啪嗒啪嗒”的响声,是水滴在水泥地面上的声音。我一惊,顺声音看过去,只见路灯下一片红色,那红色自B的衣袖一滴一滴溅在地面上,那红色比我手里的玫瑰花更刺目!

  

  而B已经快支持不住了,脸更加苍白。我把左手掌摊开,让他看清楚我手心里写的字,然后把那束花扔进了广场上的花坛里。他看了,惨叫一声,眼睛盯着我,目光凶狠,像要把我一口吐进肚子里。

  

  那是一个“白”字。

  

  A凑过来,也看到了我手心里的字。他的面色大变,脸色涨红。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脸色的变化,决定转身离去。可是走了几步后A叫住了我。他的手转过来,又是一大束的玫瑰,九十九朵,却像雪一般白,有点像B的脸。

  

  我盯着A的脸,似乎有点不相信。A笑了,但目光却极散。我忽然觉得很冷,冷得刺骨。我打了个哆嗦,伸手接过玫瑰,那每一朵花都开得恰到好处,但却凄凄惨惨的。

  

  A抓起我的手,上了一辆出租车。我觉得车里暖和多了,而A的手却凉得出奇。我忽然听到车后有动静,回过头,却见车窗上一片红光,有湿湿的粘粘的液体开始渗进车里。我开始发抖,A感觉到了,温柔地说:不要怕,然后张开胳膊拥住了我。

  

  我手里还拿着A送我的那束花,提鼻子闻闻,竟然也没有香味,只觉得一股浓重的古怪的味道钻进鼻子,搅动着我的五脏六腑,说不出的难受。我更加惊慌起来,想挣扎,但A紧紧地搂着我,令我不能动弹。我吓得大哭起来:“司机,停车!我要下车!”

  

  大概是我的哭声让司机怜香惜玉起来,他停下了车。A拉着战战兢兢的我下了车,在夜里狂奔。不知跑了多久,他突然停下来问我:“我送你的那束白玫瑰呢?”我一惊,才想到那束白玫瑰丢在了车上。A幽幽地说:“我送你的花,你怎么扔掉了呢?多好的一束花呀!”然后,他一把抱起我说:“不管怎么说,我蠃了!我蠃了!”

  

  我觉得他的身体冰凉冰凉的。但我更冷,下意识抱住了他。我的左手挡在他的肩上,觉得他的肩湿湿的沾沾的,我的手被冰了一下,立刻拿开,这时我听到“咕咕”的声音,然后我看到A的脑袋上有个洞,我看看自己的手,只见我的左手已经沾染上白色的液体,像牛奶一样。这时我又闻到了那股古怪的味道,跟那束白玫瑰的味道一样!

  

  我吓得大声尖叫,转身逃跑,却撞在一个人身上,抬头一看,正是浑身是血的B!A也从背后拽住了我,他们俩看着瘫倒在地上的我,嘿嘿一笑:“我们为了送你情人节的礼物,在同一趟公车上出了车祸,玫瑰花都散了,却还惦记着送花给你!发现颜色又不对,我们又费尽心思将花染成另一种颜色。可你还没有送我们情人节的礼物呢!”

  

  “你们.....要什么礼物?”我哆哆嗦嗦地问。

  

  两个人一起流出口水来:“我们要分一块巧克力!”

  

  还好,我的包里,放着不知哪位男同事偷偷塞进来的一块儿德芙巧克力,我掏出来,扔给他们,然后三步一跌地跑开,听到身后一阵咀嚼吞咽之声......

  

  从这以后,每年的情人节晚上,他们都会准时出现,问我索要一块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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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22: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卷 惊世骇俗的爱情(一)
  
  离尘风市约七十公里地,有一处传说中风景绝美的山谷,名叫凤凰谷。那里远离人间烟火,是一片尚未开发的风景区。我在网上搜索了那里的图片,被大自然的杰作所倾倒。在春风还有些料峭的时候,只身去了那里。

  

  长途汽车只在山脚下就已到达终点站。我背着重重的旅行包,沿着崎岖的山路,开始我的长途跋涉。 春草刚刚萌芽,远山一片浅绿。野花逗人地开放,在我的脚下轻轻摇曳。

  

  走了一个多小时,我有些累了,停在一处溪水边歇息。这个时候,晨光已经透出云层。被阳光浸透的溪水尽管还有些凉,但已经让我身心沉醉,忘了疲惫。

  

  周围空无一人。一只飞鸟从我身边疾飞而过。我站起来,举起相机,想拍下远山的美景。

  

  调好焦距,在按下快门之前我忽然一呆。镜头里一个人影模糊一团。我放弃了远山,让这个人影渐渐在镜头里清晰,更清晰……

  

  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就算是梦里,也不曾见过。那女子肌肤如雪,明眸皓齿,一身绿色的粗布衣裳,两条黑色的麻花辫垂在胸前,整个人竟无半点世间尘埃。

  

  我放下相机之前,她仍然冲我笑着。我一下子明白了天使的模样。她走近,有些怯怯地问我:“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我回过神来,有些口吃地说:“是,照相机。你没有拍过照吗?”

  

  她笑得更甜了:“原来照相机就是这样的,太好了,你可以给我照相吗?”

  

  太阳的光线正合适,一层淡淡的金黄均匀地涂抹在她的发际和颊上,让我心绪恍惚,荒芜已久的心田,蓄势已久的种子破土而出,瞬间便开满了鲜花,香满心间。




惊世骇俗的爱情(二)
  
  绿衣姑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凝碧。她充当了我的向导,经过一番跋涉,引我到峰回路转的世外桃源。这里与刚才的景致可谓天上人间,漫山遍野开满一种不知名的紫花,蝶儿翩舞,山泉叮咚,空气里弥漫着甘甜的气息,让我的呼吸从未有过的顺畅。

  

  这里便是凝碧的家。走进她的家里,我的心生出一种说不出的痛。这样美丽的地方,她的家却是这样的贫寒,一件像样的家具也没有。在物质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原来还有这样穷苦的人家!而凝碧却依然无忧地笑着,为我沏了一壶芬芳四溢的香茶。她说,茶叶是她自己种的,辅料便是山野里那种好看的紫色小花。我凝神细看,见杯子里果然有紫色的花瓣绽开,像是一件工艺品,让我想永久的收藏。




惊世骇俗的爱情(三)
  
  我见过了凝碧的父母兄弟以及乡亲。他们虽然一样的贫寒却有着质朴的心灵。我在凝碧家留宿,那间很小的房间被她收拾得一尘不染,让我不忍去沾污,因为我已是一路风尘。凝碧娇羞地笑着,为我打来甘甜的山泉水洗尘。那个时候,月华如水,透进薄薄的窗帘,入侵我柔弱的心房。

  

  我在油灯下凝视她的样子,近距离的独处让我心神飘忽。她紧紧抿着唇,涨红了脸,目光四处躲闪。我忽然揽住她。她在我怀里一抖,身体云一般轻盈,唇却是火一般炽热。

  

  难舍难分时,我控制住自己,放开了她。我不忍再接着亵渎她的圣洁。我用手指轻轻梳理她散乱的发辫,我说:我要带你走。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又抱住我,紧紧的。




惊世骇俗的爱情(四)
  
  我带来的一切东西都是她好奇的,最感兴趣的便是我的手机。我的手机在这里,其实只是废铁,已经没了电。就算有电,也没有信号。而她却爱不释手。见她喜欢,我便送给了她。她愣愣地看着我,想笑却没有笑出来。

  我临走前的一晚,她在油灯下写着什么,见我走近,却捂住不让我看。我只好笑着走开。她的双颊荡着一层红云,眼里飘着一团雾水。我知道,是因为什么。

  我没有让她把我送到车站。我就让她停在我们初见的那条山溪边。一路上,她的麻花辫被我插满了野花,像满天的星星。

  她塞给我一样东西,是信。那是她头一天晚上在灯下写的。像她这样清贫的人家,她居然会写字,令我欣慰。我把那封信放进帖身的衣袋里。她含羞地说:等你回去再看。

  拐过那条山道之前,我回头望了她最后一眼。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隔得很远,我还是看清楚她那张绝美的脸被泪水淹没。我的心剧烈地抽搐了一下。我朝她大声喊:碧儿,一定等我回来!

  回音在山谷里久久飘荡。




惊世骇俗的爱情(五)
  
  那一晚,碧儿的那封信一直在我手里,被我温柔地抚摸。信封是旧的牛皮纸,抚在手心里的感觉那样踏实。我一直没有打开它,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只是想让那种感觉在夜风里酝酿,然后,打开酒坛,让阵香缕缕飘出……

  

  我把照片洗了出来。碧儿的美丽震惊了我身边所有的人。大家都说我这一行,拾了个仙女 。征得了父母的同意,我很快选定了日子去接碧儿。虽然只隔了一周,但我的思念已经泛滥成灾,仿佛已经与碧儿相爱了千年。

  

  临走的前一晚,我轻轻撕开了那封信。信很短,只有一句话。碧儿的字很清秀,如她的人,但竟然还是繁体:

  

  桥:我等你回来。你的碧儿

  

  我的目光收在落款的日期上,一时间我不明白我看到的究竟是什么。那个日期,是一九三四年三月十六号!

  

  我一夜无眠,我不相信,决不相信!碧儿与我只隔了七十公里,而决不是隔了七十年!





惊世骇俗的爱情(六)
  
整整一天,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一言不发。母亲非常焦急,却是无可奈何。我不知道该怎么做。碧儿的照片一直放在我的眼前,像是她的人站在那里,我知道,我一辈子都无法将她忘记!我还知道,我的碧儿,在等着我去接她!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当我找到了那片开满紫花的山野时,尽管有思想准备,我还是呆住了。
  
    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一个女人,穿着一身绿色的粗布衣裳,站在紫色的花丛里。那女人见了我,仿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亮亮的。
  
    “碧儿!”我颤抖着呼唤女人的名字。女人像是从梦中惊醒一般,两行泪水夺眶而出,是喜极而泣。
  
    我又一次凝视碧儿。那张脸皱纹丛生,面色灰暗。两条黑油油的辫子已经银白,盘在脑后。那曾经饱满的身体,在那洗得发白的粗布衣服里,已经干枯。
  
    我的碧儿,在这里等了我整整七十年!




惊世骇俗的爱情(七)
  
  一双枯黄的手掏出一个布包。层层打开,是我的手机。机身已经变色,但依然完好。手机那七十年的主人对我说:“你走了以后,我等了好多年。后来山里通了电,有了电话,再后来,才见到手机。我也是那个时候才明白,你不是我那个年代的人。而我,已经等了一辈子了……”

  

  我抱住碧儿干枯的身体,抚摸着她失去光泽的白发,久久没有说出一个字。




惊世骇俗的爱情(八)
  
  那场婚礼是世界上最惊世骇俗的。一个二十五岁的记者,跟一个足足可以做她曾祖母的九十岁村姑结婚!这不仅让所有的人跌碎了眼球,也惊破了脑袋。我落得众叛亲离。

  

  当所有看热闹的人都走光,只剩下我的碧儿,我们久久泪眼相对,然后紧紧拥抱。那一夜,红烛燃到天明,我就这样合衣抱着我九十岁的碧儿到天明。碧儿穿着我给她做的一身绿色的新衣裳,那

  

  那神情,那目光,与七十年前无二。

  

  天亮的时候,碧儿在我的怀里静静地闭上了眼睛。我没有哭,我一直在微笑,因为碧儿是微笑着走向天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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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22: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世间情是何物。

请原谅。今生我无法许你一世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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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22: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卷 红色魔秤(一)
  
  白色宝马车驶进别墅区的停车场。车门打开的时候,落日的余辉正斜斜照进车内。车门打开,一对男女跳下车。中年男人相貌普通,但女人却年轻漂亮。男人搂住女人的腰,细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捏了一下她腰部的一丝赘肉。――只是一丝而已。手指又弹了一下,看动作似乎很享受。

  女人却停住了轻快的脚步,不安地问男人:“毓扬,在泰国度完蜜月,我是不是胖了?”

  毓扬愣了一下,继而大笑:“没有,格子。你知道我喜欢你这样,够性感。”

  手移了位置,轻轻在格子的臂部拍了拍。格子娇羞地闪开了。

  “爸爸!”伴随着一声清脆的童音,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飞一般奔过来。毓扬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在她的小脸蛋上猛亲几口:“甜甜,想死爸爸了。”然后他放下女儿,指了一下愣在旁边的格子:“甜甜,叫楚阿姨。”

  格子松口气的同时,也怅然若失。毓扬没让她叫妈妈,所以难堪的局面不会发生。可是,“楚阿姨”这个身份,让她感觉自己跟这两个人似乎没什么关系。

  甜甜放开爸爸,跑到格子面前,拉了拉她的裙子,笑嘻嘻地说:“你是楚阿姨吗?长得真漂亮。不过胖了点儿。”

  格子本来已经张开双臂要把她抱进怀里,听到最后一句话动作僵了,笑容也僵了。还好,毓扬装着无所谓的样子拍了拍甜甜的小脑壳,责备了一句:“没大没小的孩子。”

  他们走到别墅门前的时候,格子一抬头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那是个年轻女子,极瘦,短头发,腰里系着一只干净的围裙,看打扮是家里的保姆。

  “小毛,” 毓扬叫着小保姆古怪的名字,“饭做好了吗?”

  “好了。”声音不大却吓了格子一跳。小毛的声音比男人还粗几分。格子不禁多打量了她一眼,目光正碰上小毛的目光。那目光冷酷凌厉,格子的心不由一缩。



红色魔秤(二)
  
  格子洗完澡,换上了一件崭新的真丝睡衣。是黑色的,穿黑色不仅性感,而且能让她显得瘦一点。穿上衣服之前她对着浴室的镜子观察了自己的身体。不能再胖了,该节食了。她得出这样的结论。能嫁给这样一个中年丧妻的豪门男人,她知道是天上掉了馅饼。况且,这个男人并不老,还不足不惑之龄。

  她踏着柔软的地毯寻找自己的丈夫。主卧室里居然没有,于是她向书房走去。她一边走一边打量别墅里的布局。宽大的厅室,奢华的家具,富丽的装修。还好,虽然足够豪华却并不俗气。走在这里,她感觉自己脱胎换骨了,从一个灰姑娘变成了白天鹅。

  门缝泄露的光线以及敲打键盘的声音告诉她丈夫就在里面。她光着脚,所以他听不见她的脚步声。她的手刚想将房门推开,却是改变了主意。毓扬陪她去泰国度蜜月,已经很久没有关心过工作上的事了。她不能刚回到家就膏药一般粘着他,这样会适得其反。想到这里,她转过身,向回走。她会在主卧室里等他。

  在走廊里拐了一个弯,前面冷不丁出现了一个人。两个人险些撞上。格子差点儿叫出声。她镇定了一下,看到那个人是保姆小毛。

  小毛穿着一件鹅黄色的旗袍,可是她纤细的身骨根本撑不起来这件衣服。所以旗袍如同挂在一根衣架上。格子尽量以一个女主人的身份朝她笑了一笑。可是小毛却像是不会笑。小毛用直愣愣的目光盯着格子,声音比男人还粗:“毓太太,你太胖了。”

  格子皱了皱眉。那个小女孩说她胖也许是童言无忌,可是像小毛这样的下人这样说她,她不能容忍。尽管她知道自己比小毛要胖得多。但小毛太瘦了。自己不过是丰腴了些罢了。何况,毓扬喜欢。

  格子还没有找到什么话来反击小毛,小毛又开口了:“毓太太,卧室的窗帘后有一只体重秤,你每晚临睡前,可以称一下体重,这样能够控制你的体形。”

  格子的心舒缓了一些。原来是这样。看来小毛说自己胖并非恶意,是自己多心了。她忙说:“谢谢你,没什么事你早点休息去吧”。说完就继续朝着主卧室的方向走。

  格子初来,毓扬就让小毛将所有的屋子全都打开,不落锁。可是格子注意到,仍然有一间屋子的房门紧闭着。推了推,没推开。见小毛还没走,格子就问:“小毛,这间屋子是做什么的?”

  “这间屋子是毓太太的。”

  “什么?”格子诧异地小声喊道。“我的屋子在那边,不是这间。”

  “哦,对不起毓太太。这间是死去的毓太太的。”小毛的声音依然粗,可是语气很从容,真不知道她说这些是有意还是无心。”

  小毛说完转身就要走。格子叫住了她:“小毛,等一等。”然后她凑过去低声问她:“小毛,你知道那个毓太太是怎么死的吗?”

  小毛的身子猛然一抖。她抬起头,用惊恐的眼神看着格子:“对不起,毓太太,我不知道。”

  格子见小毛不说,又问:“她叫什么名字?”

  这次小毛答了:“叫季红。”然后趁格子发愣的功夫,瘦小的身体“噌”就溜了。



红色魔秤(三)
  
  主卧室很大,陈设却并不复杂。一张极其宽大的紫檀木雕花床,同质的衣柜以及梳妆台。虽然华贵,但色调显得陈旧了。尤其是墨绿色的窗帘以及地毯,使整个卧室更显压抑。这不禁令她想:那个叫季红的死去的女人,她的卧室是什么样的呢?

  她想起小毛说的话,走到宽大的落地窗帘后面。掀开窗帘,果然见墙角摆放着一只四四方方的红色体重秤。格子蹲下来,将体重秤拖出来,然后站了上去。五十七公斤。自己果然胖了两公斤!隔着衣服,格子懊丧地捏了捏腰部的赘肉,心想真的要减肥了。不然就变成猪婆了。

  “你在做什么?”格子刚想从体重秤上跳下来,猛然听到身后一声呵斥。她吓得险些从体重秤上摔下来。一回头,见是毓扬进来了。格子跳下体重秤,撒娇地抱住毓扬:“亲爱的,我真的胖了呢。”

  不料毓扬一把推开格子,面色阴沉地走到那只体重秤前。他弯下腰,将那只秤举起来,然后愤怒地大叫:“小毛,小毛!”

  片刻,小毛瘦小的身影匆匆跑进来:“有什么事情?毓先生。”

  毓扬举着那只红色的体重秤,愤怒地嚷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不是你放在这里的?”

  小毛的嘴角有些哆嗦:“不是的。我今天在这里打扫房间,看到的。我还以为是你……”

  “过分!” 毓扬说着,将那只体重秤重重地砸了下去。“砰”的一声巨响,那只秤摔成了两半。

  “听着,我们家里以后不许出现这种东西,明白吗?我不管这一次是怎么回事,总之下次如果让我看到,你就立刻走人!别以为你在我们家呆的时间长就……”

  小毛冷静地打断了毓扬的话:“毓先生,甜甜刚睡着,你这么大声音,会吵醒她的。”

  毓扬不说什么了,只是余怒未消,用力挥了挥手。小毛立刻蹲下来,将体重秤的碎片收拾干净。

  “牛奶呢?” 毓扬问。

  “哦,已经煮好了,我这就端上来。”小毛匆匆离开,片刻又回来了,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两只非常精致的瓷制杯子。一只大些,一只小些。看样子,应该是情侣杯。

  这个时候毓扬已经平静下来。他亲自将那只小些的杯子递到格子手上,温柔地说:“刚才吓着你了吗?对不起,是我乱发脾气。来,喝杯牛奶,又营养又有助睡眠。这是我的习惯,你应该和我一样。”

  格子受宠若惊地接过了杯子。犹豫了一下,因为她想自己已经打算减肥了,怎么能深夜喝牛奶呢?但她想到刚才毓扬发火的样子,不敢说什么,将牛奶一饮而尽。

  毓扬在格子留有奶香的嘴唇上亲了一下,将她抱上了那张宽大的床。



红色魔秤(四)
  
  半夜里,起风了。风从开着的窗户吹进来,掀开了窗帘。格子醒了,起身将窗户关好。她正要回到床上继续睡觉,忽然听到门外一声异常的响动。

  她犹豫了一下,轻轻打开卧室门。走廊的光线昏暗,但她还是看到了一个影子一闪而过。是红色的。

  她的心剧烈地跳动了几下,脚开始不由自主向红影消失的地方走去。当她走到季红房间门前的时候,竟然发现房门是虚掩着的!记得临睡前她当着小毛的面推了推这扇门,当时关得死死的。这个时候怎么会开着?难道是刚才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她是谁?

  鼓了鼓气,她将脸贴在了门缝上。借着屋子里的光线,格子看清了里面的情景。房间不算大,但布置得很雅致。窗帘是淡绿色的。窗帘前面,站着一个女人。她背对着格子,头发枯黄,身上穿一件大红色的旗袍。但这个女人太瘦了,所以旗袍穿在她身上,如同挂在一根衣架上。

  格子看清楚的时候,惊得后退了几步。她摇摇头,希望这是一个梦,她能把自己从噩梦中摇醒。可是,不能。片刻后,格子又将脸贴在门缝上。这时,那个女人不见了。

  难道刚才那一幕是幻觉?不,她用力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却有一股淡淡的熏衣草的气味。格子慢慢走到刚才红衣女子站立的地方,发现地毯上放着一只红色的体重秤,跟刚才出现在自己房间里,然后被毓扬摔坏的那只一模一样。

  格子想走掉,却身不由己站了上去。五十七公斤,跟刚才在主卧室里称的一样。看来那杯奶并不会让自己变胖。

  她刚要从体重秤上下来,却不料肩膀被人使劲一推。格子从体重秤上摔下去。她惊叫一声,扬起头,发现竟然是毓扬。

  毓扬捧起那只红色的体重秤,表情失魂落魄。片刻,他掀开窗帘,用力将那只秤摔到了窗户外面。“砰”的一声,那只秤一定四分五裂了。

  然后毓扬一把将格子从地上抓起来问:“你是怎么到这间屋子里的?你是怎么进来的?”格子委屈得想哭,却不敢,只是泪水在眼窝里打转。她轻声说:“我,我认床,所以夜里睡不着,就,就鬼使神差地跑到了这里。这门,本来就是开着的。”她不敢说那个红衣女人的事。

  毓扬松了口气,把格子抱进杯里,摸着她的头发:“好了,我们回去睡觉。还有,这间房子你以后不要进来了。”



红色魔秤(五)
  
  清晨,别墅的餐厅。格子尽量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尽管头有些疼。毓扬吃得很匆忙,她知道他今天要去公司上班了。甜甜一会儿要被小毛送到学校,因此吃得很乖。

  甜甜喝完了面前的一碗豆汁,捧起空碗对小毛说:“阿姨,再给我盛一碗。”

  “甜甜,你最近怎么了?饭量怎么变得这么大?”小毛接过空碗,却没有给她盛的意思。

  毓扬抬起头来:“小毛,给她盛。甜甜正在发育,营养必须跟得上。”

  “可是……”小毛嘴里不知嘟哝了句什么,然后乖乖地又给甜甜盛了大半碗。甜甜端起碗就往餐厅外跑。

  “甜甜,你去哪?”小毛大叫。

  “我的铅笔落在床上了。我得去找。”甜甜回应道。

  毓扬放下碗,在格子颊上亲了一口:“格子,你慢慢儿吃。我上班去了。你闷的话就约朋友逛街去吧。”格子想站起来送他,被他按在原处。

  毓扬走了。小毛送甜甜去上学了。偌大的别墅就只剩下格子一个人。她无所事事地在别墅里转了一圈。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所有的房门都开着,除了死掉的季红那间。经过季红房间的时候,格子心有余悸。继续朝前走,最里面,是甜甜的房间。

  甜甜的房门也是开着的。出于好奇,格子凑近看了看。甜甜的房间到处都是卡通玩具,连床单上都印满了跳跳龙。而很显眼的,床单上放着一只空碗,碗里还有残留的豆汁。

  这孩子,怎么乱放东西呢。格子想着,就走进去,拿了那只碗去厨房洗。然后她想起来,甜甜房间的地板上扔满了漫画书,她该去收拾一下,虽然这是小毛做的事。但小毛一个瘦弱的小姑娘,照顾这么大的一座别墅以及三个主人,够辛苦的了。而她自己其实才是真正的家庭主妇,应该分担一些家务,虽然毓扬并没有这么要求她。

  可是回到甜甜房间的时候,格子大吃一惊。甜甜的房门居然是关上的!格子记得清楚,刚才她拿着空碗离开的时候,门是开着的。风早就停了。这是个宁静的上午。

  有人!有人在她离开的时候关上了这扇门!这座别墅里,除了包括自己在内的三个主人,一个保姆之外,还有一个人!这个人是谁呢?他(她)现在一定就在甜甜的房间里面。那碗豆汁一定是甜甜偷偷带过来给这个人喝的。小毛早上的时候不是说甜甜最近饭量很大吗?

  格子忽然想起了死去的季红。还想起昨夜出现的那个穿红色旗袍的极瘦的女人。格子心里面冒出了丝丝寒意。

  离开的时候,她感觉自门缝里传来一股淡淡的熏衣草的气味。这个时候,头痛开始加重。



红色魔秤(六)
  
  格子躺在自己的房间。房间的家具装饰一律是白色的。这是毓扬按照她的喜好布置的。床边,骆医生正在给她问诊。虽然刚才格子坚持自己休息一下就好了,但小毛不敢大意,还是给毓扬打了电话。毓扬吩咐骆医生来给格子诊治。

  骆医生检查完毕说:“毓太太,你没什么大问题,是没休息好呢。多多休息就会没事了,我给你一些营养的药片,你按时服用。”

  格子感觉头痛轻了许多。她点点头说:“麻烦你了骆医生。我平时身体很好的,还打算减肥呢。”

  骆医生听了一呆,语气有些紧张:“怎么?毓先生嫌你胖了?”

  格子摇头,觉得自己多嘴了。她辩解道:“不是的,我自己觉得有点儿胖了。”

  骆医生松了口气说:“女人应该以健康为美。以毓太太您现在的身高体重来看,实为标准体形,增一分则胖,减一分则瘦。所以毓太太保持就行了,千万不可盲目减肥。”

  房间里这个时候只有他们两人,小毛在厨房里准备午饭。格子直起身子,眼睛直视着骆医生问:“骆医生,你一直是毓扬的私人医生吗?”

  骆医生点头:“对,我一直给毓先生看病。毓先生很信任我。”

  格子轻声问:“那……以前的毓太太,你认识吗?”

  骆医生的表情并没有明显变化。他点头:“认识。她以前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可惜……”

  格子问:“你能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吗?”

  骆医生惊愕:“你不知道吗?没有人告诉你?”听他的意思,似乎季红是怎么死的,人人都应该知道。

  格子摇摇头。她的语气是恳求的:“骆医生,你能告诉我,季红是怎么死的吗?”

  骆医生犹豫了一下,点头:“好吧。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对你也是有好处的。”



红色魔秤(七)
  
  骆医生走后,格子一个人站在窗户前发愣。她现在知道了,季红曾经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她曾经的职业是空姐。嫁给毓扬后,就做了全职太太。不久,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季红圆润了许多。季红原本是以纤瘦为美的,虽然胖了一点更添了几分妩媚,但毓扬常常有意无意责怪她越来越胖了,该减肥了。

  于是季红就开始减肥。减肥茶、跑步机、药物、按摩,她尝试了所有的减肥方法,可是体重居然无减反增。有人告诉她,减肥惟一有效的办法就是节食。于是她开始与胃做斗争,常常一天只吃一根黄瓜裹腹。不久,她果然瘦了好几圈。毓扬提醒她可以了,不必再减下去,可是她却执迷不悟,仍然不吃任何饭菜,直到患了厌食症。

  骆医生说,厌食症是一种很可怕的病。这种病属于精神疾病方面的。病人饿得发疯,却无法吃下任何东西,即使勉强吃下也会吐得干干净净。

  季红最后是饿死的。骆医生说,他见过季红临死前的样子,全身除了骨头就只剩下一张干皮。那模样跟木乃夷没有什么区别。

  格子想起了那个穿红色旗袍的女人。那个女人虽然极瘦,但跟木乃夷还是差远了。骆医生临走的时候,格子问他:“你见过季红穿红色的旗袍吗?”

  骆医生惊奇道:“你怎么知道红色旗袍?她节食就是受了红色旗袍的刺激。有一回,毓先生送给她一件非常漂亮的红色旗袍,要她穿着跟他一起出席宴会。可是她试穿的时候竟然把那件旗袍撑破了。所以她每天就把那件修补好的旗袍挂在房间里,增加节食的意志力。”

  骆医生注意到格子的脸色发白。他问:“毓太太,你没事吧?”格子勉强摇摇头。她最后问骆医生的问题是:“你经常来这里吗?你知道这座别墅除了毓扬和她的女儿,以及保姆小毛之外,还有其他人吗?”

  骆医生想想说:“肯定是没有的。不过我知道季红有个亲妹妹叫季墨,毓先生出差的时候,她有时候会陪着季红来住几天。”

  “她长得漂亮吗?什么样子?”

  “唔,很漂亮,跟季红长得有几分相像。哦,毓太太,你要是觉得身体好点儿了我就要告辞了,我还有病人等着我。”

  “好的,我没事了。谢谢你了骆医生。”



红色魔秤(八)
  
  之后的两天风平浪静。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称心如意。毓扬对格子恩爱有加,甜甜也常常会乖巧地喊她“楚阿姨”,瘦弱的小毛仍然不知疲倦地忙得忙去,似乎除了睡觉,永远没有闲着的时候。

  晚上,毓扬照例在书房里忙一会儿白天没有处理完的工作。格子洗完澡,踩着柔软的地毯走进主卧室。她走到落地窗边,打算打开窗子透透气。窗帘很厚重,格子的手正准备拉开窗帘的时候,腿隔着窗帘碰触到了非常柔软的物体。

  格子惊得后退两步,之后意识到那是一个人。那个人就站在厚重的墨绿色落地窗帘后面。那个人应该很瘦,所以若不是刚才碰到,根本发现不了!

  格子的呼吸急促起来。她想跑过去喊毓扬,又想如果那样的话,这个人一定会趁机溜了。机不可失!格子深深地吸了口气,猛然将窗帘掀开!

  窗帘后是一张小脸,小脸上一对眼睛睁得大大的:“楚阿姨!”

  原来是甜甜!甜甜躲在她的窗帘后面做什么呢?

  “甜甜,你怎么在这里?你在做什么?”话刚问完,格子发现甜甜的两只小脚下面,居然是一只红色的体重秤!甜甜在这里称自己的体重!毓扬已经当着自己的面摔掉了两个一模一样的体重秤了。为什么这样的秤还会出现?

  谁知甜甜将食指放在嘴唇下面,示意格子不要说话。她小声说:“楚阿姨,我在跟小毛阿姨玩儿捉迷藏的游戏呢。我躲在这里,她就找不到我。”

  格子松了口气。她把甜甜抱下体重秤:“甜甜,这么晚了你得去睡觉知道吗?否则明天早上你又会说没有睡足的。”

  格子一直将甜甜带到了她的房间,在房间门口碰到了小毛。小毛说:“甜甜,你躲哪儿了?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你。你越来越淘气了。”

  格子回到主卧室,她想她得趁毓扬过来之前将体重秤藏好,否则他如果发现,又会是一场风暴。她掀开窗帘,把秤拿出来,想找个地方放好,却又禁不住诱惑将秤放下,站了上去。

  58公斤!天啊,这短短两天,怎么就胖了一公斤!她一阵心慌意乱,这个时候,她听到书房那边传来关门声。是毓扬出来了。格子更慌了,情急之中打开柜子,将小巧的体重秤塞在了衣物下面。

  刚关上柜子,毓扬就进来了。



红色魔秤(九)
  
  格子醒来的时候是午夜。她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却是睡不着。毓扬在旁边正睡得香甜。格子爬起来,光着脚走出卧室,在走廊里游荡。

  经过书房的时候,格子意外地发现门是开着的。她记得当她在卧室里称体重的时候,听到了毓扬关书房门的声音。可是他居然没关上,还是有人打开了?想到前几天夜里莫明其妙被打开的季红的房间,以及房间里面那个称体重的穿红色旗袍的女人,格子觉得周身发寒。

  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将脸凑近书房门,朝里面看去。里面一切如常,并没有什么人。格子轻轻将门推开,走了进去,将灯打开。

  她还是第一次进书房。书房布置得井井有条。靠窗是一张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格子瞥见桌子最下面的那只抽屉没有关严。

  她蹲下身,轻轻将那只抽屉打开。是一只相框。拿出来,上面是一个女人的照片。女人身材高挑纤细,长发如瀑,是个绝色美人。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旗袍很窄,紧紧裹着她的身体。所以看起来她更瘦了,十足的骨感美人。

  莫非照片里的人就是季红?格子不得不承认她非常漂亮。可是红颜薄命,她竟然为了减肥将自己饿死了。格子微微吐了一口气,正打算将相框放回原处,忽然凭直觉感到背后有人。

  一转身,但见身后站着一个女人,极瘦,穿着一件红色旗袍。只是这款旗袍过于宽大,所以她穿上去就像衣服挂在衣架上一样。

  女人这次是面对着她的,所以格子看清楚了她的样子。她形容枯槁,头发干黄。一双死鱼目般的眼睛直盯着格子。

  鬼!这是格子反应过来之后脑子里惟一闪现出来的念头。她大声喊叫起来,与此同时眼前一片漆黑。

  毓扬赶来了。他将格子抱在怀里,紧张地问:“格子,你怎么了?”格子的意识清醒了。她躲开毓扬的脸朝四处看去,那个女鬼不见了。

  “鬼,我刚才看见鬼了。”格子的身体不住地发抖。

  “鬼?哪里有鬼?” 毓扬莫名其妙。

  这个时候她手里仍然下意识地紧握着那只相框。她举起来,怪叫着:“就是这个人,不,这个鬼!”

  毓扬将相框拿过来,看了看说:“格子,你不好好睡觉,怎么来翻我的东西呢?这个人不是鬼,是甜甜的小姨。”格子愣了。甜甜的小姨?季红的妹妹季墨?可是……

  “好了,快跟我回去睡觉。以后夜里不许出来乱跑,知道吗?”毓扬很有耐心地扶起格子,关好书房的门,一直将她带回卧室。



红色魔秤(十)
  
  两个人都没睡。毓扬点了一支烟,吐了几口烟圈之后开始跟格子说关于季红的事。

  季红确实是患了厌食症死去的,死的时候体重只剩下不足三十公斤。因为这件事,毓扬一直都很自责。如果不是他当时对季红的身材过于苛求,她也不会走到这一步。所以,毓扬抱着格子说:“女人还是胖一点更美。格子,千万不要减肥,知道吗?”

  格子抱紧了毓扬。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毓扬对体重秤那么敏感。她向他保证这辈子都不会再跟他提关于减肥的事。然后她试着问毓扬:“你刚才说,甜甜的小姨?”

  “嗯。她叫季墨,像她姐姐一样漂亮。但季红死了之后,季墨也开始反常了,大概是受了刺激,所以一天天憔悴下去。虽然倒不至于跟季红一样不再食人间烟火,但整个人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 毓扬感叹着说。

  格子就问:“那她现在呢?她也住在这座别墅里吗?”

  毓扬愣了一下,摇头:“没有啊。她怎么会住在这里?如果住在这里,你会看到她的是不是?”

  格子说:“对,我就是看到她了,还不止一次!”

  “不可能!格子,你不要这么敏感好不好?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摆脱了这件事的阴影,我之所以一开始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愿意让你也受这件事的影响。我要你做我快乐而且健康的老婆,知道吗?”

  格子不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两人相拥着睡去。

  

红色魔秤(十一)
  
  天亮了。早饭之后,毓扬照常去上班,小毛送甜甜去上学,家里又剩下格子一个人。

  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吗?她先是回到主卧室,打开衣柜,从衣服下面取出了那只红色的体重秤。站上去,体重秤的指针显示58.5公斤。一夜之间,她又胖了一斤!

  她不动声色地将体重秤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开始在空荡荡的别墅里游走。有三个房间是关着门的。一个是季红的房间,一个是毓扬的书房,还有一个是甜甜的房间。

  她走进了小毛的房间,从小毛的枕头下面找到了一串钥匙。打开甜甜的卧室,格子走了进去。甜甜的卧室很大,还带着一个专用的卫生间,由此可见毓扬对女儿的宠爱。

  格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视线落在卫生间那里。她刚想走过去的时候,听见卫生间的门后传来一声微弱的“咔啪”声。

  有人在里面!格子的心跳加速。她走过去,推了推卫生间的门,没有推开。

  卫生间的门锁跟别的锁不同,如果里面反锁了,外面根本打不开,除非破门而入。一股淡淡的熏衣草味道。格子想了想,不动声色地退回去,将房门锁好,将钥匙放回小毛的房间。

  刚刚走出小毛的房间,小毛就回来了。格子走过去,直视着小毛问她:“季墨跟毓扬是什么关系?”

  小毛被她问得面容突变。她吱唔了一阵才答:“季墨是毓扬的小姨子啊,毓太太你不知道吗?”

  “季墨爱毓扬对吗?”格子问。

  “啊。不,这怎么会?”小毛的声音更粗更难听了。

  “那就是毓扬爱季墨?”格子又问。

  小毛干脆不说话了。格子说:“小毛,你一会儿去打扫一下甜甜的房间。特别是那里的卫生间,用点儿清新剂。我都闻见里面的怪味儿了。”

  “哦,好的。”小毛愣愣地说。

  格子不再说什么,回到卧室里,将那只体重秤拿出来,装在一个袋子里,换了衣服,走出别墅,把袋子扔进小区的垃圾筒里。

  然后开车去美容院,护肤,做头发,在里面呆了一个上午。又约了朋友吃午饭,逛街,一直到晚饭前才回去。




红色魔秤(十二)
  
  格子刚打开别墅的大门,就看到小毛趴在地板上。尽管格子有心理准备,还是吓了一大跳。她心惊胆颤地去摸小毛的脉搏,发现还跳着,于是松了口气。她用尽力气将小毛的身体翻过来,将她唤醒。

  小毛睁开眼,愣了半天才问:“毓太太,几点了?”

  “六点了。”

  “天啦!甜甜还没有接回来!”小毛惊叫。

  格子示意小毛不要说话,然后拨通了毓扬的手机:“在哪里?路上?哦,小毛病了,你顺路接一下甜甜好吗?哦,好的。等你回来。”

  小毛已经晃悠悠站了起来,只是面色苍白。她站在那里喘了几口气说:“天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格子没有说什么,她将小毛扶到沙发上,倒一杯水给她喝。“我们等毓扬回来再说,好吗?”

  十分钟后,毓扬带着甜甜回来了。“小毛病了?没做饭是吧。我们出去吃吧。” 毓扬说。

  格子说:“好的。甜甜,你先在客厅里看卡通片好吗?肚子饿的话先吃点饼干。”说完替她打开了电视。

  然后她对小毛说:“好了,你现在带我们去吧。”

  小毛走在最前面。她用钥匙打开甜甜房间的时候,手抖得厉害。甜甜的床上躺着一个人。那个人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极瘦。面无血色,身下却有一大滩血。血已经发黑,凝固。

  “季墨!” 毓扬惊叫起来。他一下扑过去,不相信她真的死了。她怎么会死了?怎么会死在这里?

  小毛哭着说:“毓先生,你去卫生间里看一下就明白了。”

  毓扬奔进卫生间,格子紧跟在后面。

  卫生间里的壁柜敞开着,里面一片红色。那是一模一样的体重秤,至少有十几个!毓扬低呼一声。格子也有些站立不稳。

  小毛断断续续地讲了白天的事情。小毛去打扫卫生间,发现门锁着。于是她就砸开门,发现了躲在浴帘后的季墨。季墨一直躲在甜甜房间的衣柜里,不料早上去卫生间的时候,恰巧格子进去,所以就躲在里面一直没出来。季墨见小毛发现了她以及那些体重秤,就想杀人灭口。小毛虽然瘦小,但力气大。她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但她又惊又吓,耗尽了体力,还没有走出别墅就晕倒了。

  “爸爸!”身后传来甜甜的童音。

  毓扬大惊失色。甜甜看见季墨的尸体却并不害怕。她说:“爸爸,是小姨害死妈妈的。”

  毓扬与小毛都被吓了一跳,格子却若无其事。她只是问:“甜甜,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小姨害死妈妈的?”

  甜甜说:“小姨知道我不喜欢楚阿姨,于是她说她要帮助我让楚阿姨离开。她偷偷躲在我的房间里,吃我的剩饭和零食。昨天晚上,她要我把体重秤放进爸爸和楚阿姨的卧室里。可是放之前,我发现她拆开体重秤,拧了里面的东西。我在窗帘后面称了自己的体重,发现我胖了两斤。 我才知道,为什么妈妈临死前,每次称体重,都说自己又胖了。”

  甜甜像个大人般的镇静地说完这些,再也经撑不住了。她大声哭起来:“妈妈!妈妈!”

  毓扬把她抱进杯里,泪如雨下。“爸爸,小姨为什么要害死妈妈?”甜甜边哭边问。

  毓扬无语,半天才叹道:“季墨,你为何如何狠心!”

  小毛这个时候像是清醒了,突然开口,声音粗得吓人:“毓先生,一年前的雷雨之夜……”

  毓扬突然站了起来:“小毛,你都知道?那晚是我喝醉了,季红不在家,我错把季墨当成了季红……天哪,为什么我当时不被雷劈死?!”

  小毛一字一句地说:“我全明白了,是季墨爱上了你,而你爱的是季红。所以季墨容不下她的亲姐姐了,所以,她利用体重称杀死了季红!现在,又要杀死毓太太!”格子听到这里不禁往后退了一步。

  一声惊雷响彻天地。电闪雷鸣中,季墨的一头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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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22: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卷 垂手(一)
  
  杜腾每周末都要乘坐从同明到兴达的卧铺汽车。路况很好,全程高速公路,十个小时就可到达。

  

  上车时是晚上九点钟。杜腾照例选的是下铺。他每回都要对售票员说他有恐高症,不能睡上铺,所以售票员对他早已熟识,包括司机。

  

  票买得晚了一些,所以杜腾睡的是最后一排。离发动机很近,即使车里冷气开得很足他仍觉得闷热。况且发动机很吵,加上车尾颠簸得厉害,所以杜腾一觉醒来,就再难入睡。

  

  车里没有开灯,高速公路上也一片黑暗。车头的光线照不到后面,所以杜腾睁大了眼睛,也看不到车里的情景,只听得阵阵鼾声。

  

  杜腾正要将眼睛闭上,突如其来的亮光却刺痛了眼睛。而借着这道稍纵即逝的光亮,杜腾看到眼前的右上方,一只手在空中半垂着。

  

  杜腾瞬间惊得灵魂出窍,他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一阵惊天动地的雷声便轰隆而来。杜腾的全身一阵颤栗,抖若筛糠。

  

  全车人都从睡梦中惊醒了。有孩子的哭声,以及骂娘声。但片刻之后又归于宁静,黑暗也在继续。人们似乎又重回到梦乡,只有杜腾汗毛倒竖,全身僵硬。

  

  他在回想刚才垂在半空的那只手。那是一只女人的手,在瞬间的光亮中,皮肤雪一般白,五指修长若葱,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但是时间太短了,杜腾没有看清楚那枚戒指是什么样的。

  

  但他已经够惊骇。因为他上车晚,所以他记得自己将行李放在下铺上的时候,他的上铺已经坐了一名乘客。那是一个男人,五大三粗,叼着半截烟卷儿,还是在司机的大声喝斥下才闷闷不乐地将烟头熄灭,将车窗开了道缝,扔出烟头。所以杜腾印象深刻。

  

  而刚才,怎么从上铺垂下一只女人的手呢?那绝对不会是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的手!

  

  难道是……杜腾念头一出,当即不敢再往下想。可是越不敢想越想,他睁大眼睛,等待下一次闪电,可是窗外很宁静,仿佛汽车行驶得足够快,已经驶离那片雷区。

  

  为了证明刚才那幕是自己的幻觉,杜腾伸出右手,在空中划了一下。这一下不得了了,自己汗津津的手背正打在悬在空中的那只手上。那只手是真实存在的,虽然冷若冰棱!

  

  杜腾“哇呀呀”地叫了出来。叫声再次吵醒了旅客,大家以为出了什么事,乱作一团。司机减慢车速的同时,将车灯打开,车内瞬间亮若白昼。

  

  杜腾的叫声止住了。因为他看到明亮的车厢内,半空中什么也没有。那只手是不存在的。

  

  却突然出现一只脑袋。那是一个男人凶巴巴的脸,骂道:“大半夜的,咋呼啥?你想吓死老子?”

  

  正是上铺的那个男人。杜腾的嘴角动了半天,想说“我想吓谁?我差点儿被谁吓死!”却是没说,解释自己刚才做噩梦了,对不起大家。

  

  一场虚惊之后,车灯熄灭,车厢又安静下来。可是杜腾在黑暗中仍是惊恐万分。他不甘心,再次伸出右手摸那个地方,果然有一只手垂在那里。杜腾极力抑制着自己的情绪,仔细摸了那只手。那只手死人般冰凉,但皮肤仍然细腻有弹性。摸到无名指时,摸到一只硬梆梆的戒指。

  

  撸了下来。手在颤抖,险些没拿住。手指仔细地摸了轮廓,不由万念俱灰。

  

  是鬼!她变做一只鬼回来了!

  
垂手(二)
  
  正当绝望之时,一只冰凉的手抓住了自己攥着戒指的手。与此同时,一个压低嗓门的声音从上方传来:“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杜腾听出来了,声音正是上铺那个男人的!

  

  杜腾吓得连话也说不出来了,他下意识将手摊开,由那只冰凉的手抓回那枚戒指。

  

  上铺继续说话了。声音压得仍然很低,杜腾相信只有他们两个能听到。上铺说:“兄弟,你要跟我换位置吗?”

  

  杜腾下意识吐出一个字:“不!”

  

  上铺冷笑了一声,反问:“不换?”

  

  “啊,换,换!”杜腾回过神来,忙改口。他想,换到上铺,就不会怕空中垂下一只手了!

  

  上铺的男人身手很利索,一下就跳下铺位,落在杜腾身边。“上去!”他小声说。

  

  黑暗中,杜腾手脚并用地抓着栏杆往上爬。手脚不听使唤,还是男人用力推了他一把,才勉强爬上去。刚爬上去,汽车遇到路障剧烈地颠了一下,杜腾身体一晃,差点儿摔下去。等到再次抓稳,汗水已经湿透了衣服。

  

  一只冰凉的东西塞进杜腾手里。杜腾刚要惊叫,听见下铺说:“系上安全带。”

  

  杜腾吐出口气,找安全带的另一只搭扣,划拉了半天,却没有摸到。

  

  “哦,忘了告诉你,安全带坏了。你要小心掉下去了。”

  

  杜腾又是一慌,半天才鼓起勇气问:“你,你到底是谁?”

  

  却没有回答,下铺似乎睡过去了。

  

  这个时候,车突然停住了,车灯也亮了。司机喊道:“有去洗手间的乘客抓紧时间下车了。”

  

  杜腾听到这句话刚想下去,却看到下铺那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起来,脸正冲着自己。

  

  “热死了。停车空调也关了。把窗户打开!”他像是在命令杜腾。

  

  杜腾别无选择,那个人块头大,杜腾能够想象出他一拳打在自己脑袋上的滋味,像榔头敲鸡蛋。

  

  可是……杜腾转念一想,想起了那只垂在半空的手。那只手莫非是这个男人的?那样的话,就不是榔头,而是面包了。面包配鸡蛋,刚刚好。

  

  胡思乱想之际,那个人一瞪眼:“快点儿,你想热死老子吗?”

  

  于是杜腾扭过身去开那扇窗子。可是卡住了,半天才打开。他本想开一道小缝就行了,谁知那人说:“开大点儿,再大点儿!”

  

  夜风涌进了车窗,可是杜腾的汗水却越来越多。他想要借着下车上厕所逃走,可是司机已经发动汽车,关上车灯,继续赶路了!

  

  杜腾太紧张了,居然忘记了身边的车窗大开着,也没有系保险带。保险带少了一个搭扣,另一只搭扣吊着,在半空中晃动着,如那只手的姿势。

  
垂手(三)
  
  汽车奔驰在高速公路上,越来越快,似乎不是驶向目的地,而是驶向深不见底的魔窟。

  

  一个右转弯。弯度很大,车上的人都被甩向左边。

  

  杜腾的身体一下子就被甩出窗外。他这个时候才从极度的惊恐中醒来,可是随即陷入另一种惊恐。

  

  出于本能,他的手在空中这么一抓,抓住了窗帘。可是窗帘太脆弱了。杜腾还没有抓紧,窗帘就被他从车上拽了下来。绝望之际,他大叫一声“救命啊!”

  

  这声叫很管用,当即有人抓住了他。不,其实是抓着窗帘。

  

  他被悬吊在窗外。可恶的是,司机居然木头般毫无知觉,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汽车仍然在高速行驶。杜腾死死抓着窗帘在空中摇晃着,那是他的救命稻草,而口中还在喊着“停车呀!救命啊!”

  

  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巴。是一只女人的手,柔软,冰凉。有一处是坚硬的,是那枚戒指。

  

  车终于停下来了。司机跳下车,见状,又惊又怒:“怎么回事?窗子是怎么打开的?知道不知道这样会出人命?”

  

  车停了就不用再吊着了。杜腾一松手,身体跌在路边。再没有力量爬起来,下意识动了动身体,司机却吼道:“别动!下面是水沟。你真是活腻味了!”

  

  杜腾被司机连拉带拖地弄上车后,全车人都吩吩指责杜腾,有人甚至说,要自杀也不要连累上全车人晦气。只有下铺那个人不作声,旁若无人地躺在铺子上。杜腾有意看了一眼,他两只手都插在裤兜里,看不到。

  

  杜腾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冲着那人吼了一声:“滚回你的铺子上去!”

  

  那个人看了看他,没有任何表情。他默默地起来,跳上上铺。杜腾看到了男人抓在栏杆上的一双手,五指粗大,青筋暴露。
垂手(四)
  
  车启动的时候,杜腾看了看夜光表,离终点还有四个小时。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一种预感:自己刚才虽然逃过一劫,可是挨不过余下的四个小时了。

  不敢再睁眼,害怕再有闪电,让他看到垂在半空的那只手。只乞求天快点儿亮,快点儿下车。

  强迫自己睡去,查数。也不知道数到了多少,居然真的迷迷糊糊睡过去了。

  梦中却还是想着那双手,于是手在半空中抓着,居然真的抓到了。与刚才不同的是,这只手是热的,握着很舒服,所以就不想松开了。

  可是,那双手虽然温存,却是短暂的。如果抓着,自己的幸福就完了。老总的女儿虽然没有她漂亮,但是……可是这个傻女人居然橡皮糖一般甩不掉……于是狠了心,蹑手蹑脚爬到上铺,摸到了那只手的主人。

  与那只手一样,手主人的身体也是温滑香软的。杜腾轻轻摸了她的脸,睫毛很长,睡得很熟。看来那瓶放了安眠药的纯净水很管用。

  可是……那个女人居然迷糊地喊了一声:“杜杜!”

  杜腾吓了一大跳。难道她没有喝那瓶水?

  “杜杜,上来嘛,跟我睡在一起。”女人撒娇地轻声唤道,呵气如兰。

  于是杜腾两下就爬了上去。床铺实在是太窄了,睡一个人都嫌窄,两个人的手脚都没处放。“把安全带解开,给我。”她解开了,他抓住一只搭扣,从裤袋里摸出一把小刀,割断。

  很黑,他的手在铺子上摸着,果然摸到一瓶水。很沉,果然她没喝。

  “来,喝点儿水。”他温柔地说。车上很安静,有鼾声,似乎没有人听到他在说话。

  她这回顺从地喝了,却一时没有睡着。两个人挤在一起,一会儿就出了汗。杜腾说:“太热了,把窗子打开吧。”

  “这怎么行?我会摔出去的。”她小声抗议。

  “不怕,你抱住我,如果摔下去我们也在一起。”他像是在开玩笑,却真的伸手将车窗打开。窗外没有风,闷热的风吹进来。他等着她抗议,她却睡过去了。

  他将她的四肢放好,返身轻手轻脚地下床。却是一脚踩空,“妈呀”一声,重重跌了下去。是跌在车里。

  那一瞬间,车里亮如白昼。他想,坏了,怎么这个时候停车呢?正想着,发现不对,有人已经抓住了自己的衣领。居然是上铺那个男人。他的另一只手扬了扬手中的微型录音机说:“你刚才说的话,都录了上去。天快亮了,天亮之后,汽车会直接停在警察局门前。这个就是物证。”

  怎么会这样?刚才明明是……难道刚才的一切是梦?现实中曾经发生的事在梦中重演,那人录下了自己的梦话?

  司机不再开车,已经走到杜腾面前。他的手里拿了一根绳子,跟上铺那个男人一起将自己绑得死死的。杜腾想挣扎,却一点儿力气也没有。

  司机死死盯着杜腾说:“一直以来跟你一起坐车的那个女孩呢?她叫安雅对不对?你上回说,大概半夜里她上车去厕所时,你睡着了,所以车开的时候,把她丢到了服务区。”

  杜腾还想抵抗:“不知道,我不知道……”

  上铺那个男人突然说:“我就是安雅的哥哥安雄。是你杀死了我妹妹。我是个心理学医生,先是对你一番试探,然后又给你催眠。你在梦中做出了与上周夜里一样的举动,并说了一样的话。”

  安雄说完,从怀里摸出一只手。那是一只女人的断手,不知道是用什么方法处理的,肌肤依然雪白,十指若葱,无名指上套着一枚戒指。

  杜腾眼睛一翻,昏死过去。
垂手(五)
  
  一周前。黎明前的黑暗。安雄在梦中被电话铃声唤醒。

  “哥,哥,快来……”熟悉的声音,气若游丝,如同来自地狱。

  “是阿雅吗?你在哪里?”

  “我在……同兴高速公路上。我不行了……”

  安雄摔了电话,奔出门外,开了自己的奥迪飞奔起来。

  晨曦中,路边,女子的衣裙已经被血染红。她的头低垂着,再也无力抬起来了。只有一只手伸着,像是要去抓住什么,无名指上,套着一枚戒指。

  安雄拿出刀子,将那只手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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