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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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消失的生命密码(突然发现犯罪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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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21: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唇纹   
唇纹也和指纹一样具有“万人不同,终生不变”的特性。美国纽约警方就曾依据唇纹,轻而易举的抓获了几个强奸犯。在国际法医学会上,许多专家都就唇纹对于侦破工作的意义和贡献,提出了颇有价值的研究报告。  

齿纹  

牙齿对确定一个人的身份具有特别的作用。英国朴次茅斯警方前不久通过辨认犯案者的牙齿排列,侦破了一宗变态男子的咬人事件。  

这名名叫莫斯特的“危险人物”跟踪一名少女,并趁少女进电话亭报警时一把拉下她的裤子,将其臀部咬伤。虽然莫斯特犯案后数分钟便被警察抓住,但他却矢口否认,连称自己是无辜的。调查员于是找来法医,替莫斯特做了一个牙齿石膏模型,拿模型与少女臀部的伤口一对,所有记号都与莫斯特不寻常的牙齿相吻合。为了确保不冤枉莫斯特,警方又不厌其烦做了基因测试,结果也证实他是惟一的咬人者。  

耳纹  

耳朵和指纹一样,是非常可靠的人体身份证。25岁的英国窃贼史维尔,在入室行窃之前将耳朵贴着门窗,偷听房内是否有人,没想到将自己的耳纹留在门上,事发后,英国警方将留在门上的耳纹,同多名罪犯的耳纹加以比较,证实窃贼就是史维尔,遂将他逮捕归案。  

眼纹  

眼纹是人体中又一张天然的“身份证”。作为眼底血管膜的一部分,眼纹是一个环状的薄膜,眼纹中由弹性纤维所构成的结构图案,早在人出生前就已经形成。而且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眼纹结构图案。作为个人身份的识别标志,眼纹当之无愧地成为一种惟一的、不变的、可靠的、不用记忆的人体密码。  

英国剑桥大学的计算机专家约翰道格曼教授,是世界上第一个研制成功眼纹识别系统的科学家。他首先利用红外线对人眼进行录像,然后再把录下的眼纹图案输入计算机,并转换成数字信息,这个数字信息便成为可供个人使用的密码了。  

发纹  

大侦探福尔摩斯曾经根据留在失落的一顶帽子里的几根头发,就奇迹般地判断出帽子主人的全部外貌特征,便是发挥了发纹的独特功用。所谓发纹,是指头发组成的化学成分,头发是人体的一个排泄器官;从组织学上看,头发又是皮肤的延伸。由于头发中微量元素的含量比尿液,血清中的含量高10多倍,所以通过分析头发中某些元素的同位素的比例,及其构造特点,可以准确判别一个人的自身和相关情况。  

现代科学完全可以从一根头发中检测出一个人的年龄、性别、血型、职业、人种、饮食习惯、生活地区、环境条件、健康与营养状况等,真可谓测一发而知全身了。正因如此,发纹才被作为鉴定人类身份的有力证据。  

味纹  

人的身体是一种味源。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种不同于他人的气味。日本科学家据此研制开发出一种利用味纹做钥匙来开启的门锁。这种锁用起来既方便,又保险,而且不用担心会丢钥匙。  

由于气味的性质相当稳定,如果将其密封在试管里制成气味档案。足足可以保存3年,即使是在露天空气中也能保存18小时。警方可把从罪犯作案现场采集到的空气,经化学技术分析处理,得到罪犯留下的味纹,然后,将这种味纹转移到一块清洁无味的布上,予以密封保存,只要在3年内捉到嫌疑犯,就可能通过训练有素的警犬加以鉴别、对证,那嫌疑犯就无可抵赖了。  

声纹  

时下,一项被称为声纹鉴别术的先进的身份标识查证技术备受青睐。接受验证者只需对着话筒说上几句话,例如“我是某某人,请核实”,电脑随即就把电话音,转换成个人的特有口音与腔调单元,再从数据库中寻找“配对”。美国微软公司的雇员们,便通过电话的简便方式接受声纹验证,以获准使用该公司的电脑系统。  

即使两个身高、体重都相同,并在同一环境中长大的双胞胎,他们的嗓音可能连父母也难以区别,但声纹仪器却能有效地加以甄别。任何一个人也不能模仿出他人嗓音的全部音色和其他要素。要利用专门仪器,可以很快地区别那些“装腔作势”者,就像照妖镜能够鉴别“真假美猴王”一样。声纹可为认定犯罪分子提供依据,而且国外已经开始利用声纹图来侦破案件了。  

热像纹  

尽管在现代化条件下,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愈加高明,他们绞尽脑汁力图避免留下蛛丝马迹,但是他们却无论如何都不能使自己发热的身体隐藏起来。正因这样,他们就不可避免地会在作案现场留下了一个红外热像,这就是热像纹。警方通过红外摄影仪摄下这个热像以后,就可以清晰地看到罪犯在作案时的动作,以及他的身高、体型和潜逃时的踪迹,从而迅速侦破案件
发表于 2009-8-6 21: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恩恩~~~可是得先找到嫌疑人,因为似乎没几个国家会把每个公民的指纹啊什么纹的提取存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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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01: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恩都是强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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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16: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多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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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20: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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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09: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LZ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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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18: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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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19: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学到好多东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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