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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4: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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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好了交还给她。
她闭上眼,想了很久,慢慢睁开眼说:“你可以见到他。”
我开心的笑着说:“谢谢!”
“不过……”她顿了顿说,“你见没见过血光?”
“见过。”我答,血光,我见了无数次。
“那……你们只能再见一面!”阿婆又闭上眼睛。
“为什么?”我的笑容凝固住,角度很不自然。
“他名字里占鬼气,来路也不明。你们本是孽缘,三世一轮回,三生见一面,可是错走奈何桥,他今世追着你来了人。你见了血光,便破了咒,可惜可惜,你们就只有再见一面的机缘了。”阿婆狡黠的望着我,昏黄的眼睛闪着莫名其妙的光芒。“不信你想一想,你们经历的事情,是不是他扰了你,你扰了他呢?”
我沉默。
是爱是恨,摧毁了谁?
“喂?小姐,你还没给钱哩!”
我缓缓站起,没理会她的呼喊,扭身离去。
谁扰了谁没关系,生生死死没关系,只见一面也没关系。
只要,只要让我再见到他,让他清清楚楚的站CH.2十年(下半部分)
六年后。
在一个很热门的电视采访中,我看到元燮。
此时,他已经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商人。
“元先生,你知不知道,在今年我们组织的‘女性最想嫁的十位钻石单身汉’的评选中,你荣膺榜首呢!”漂亮的女主持瞟着元燮笑着说。
“那是大家的错爱了。”元燮说。
“能不能透露一下呢?为什么黄金年华都没考虑要结婚,甚至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女主持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呵呵,缘分不够吧!”元燮淡淡地笑了笑。
“传言说元先生一直有一位心怡女子,你每年都会送玫瑰去向她求婚,这是真的吗?”女主持很会提问,不动声色的就问到关键。
“是真的。”元燮说。
“她肯定是个绝色女子,不然怎么会让元先生这么痴情!”女主持对他的回答很满意。
“她的确很美,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元燮的目光很温柔。
“那她一直没有同意吗?”女主持问,“这么优秀的男士她都不动心?”
“是啊!”元燮有些落寞。
“还有人说,那个女子和黑社会关系不浅,你甚至因此受到过死亡威胁,这是你们不能结合的真正原因吗?”为了收视率,女主持孤注一掷。
“不是,”元燮皱着眉说,“她在等另外一个人。”
“哦?好像恋情很复杂啊。”女主持兴奋起来。
元燮没有看她,他对着摄像机说:“魏如风,如果你活着,你就快点回来!你知不知道,你这辈子最大的罪,就是爱上她,承诺她一生一世,然后再离开她!?nbsp
我关上电视,仰躺在沙发上。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以完美的曲线滑落。
如风,听见了么?
你犯了罪,快回来偿。
七年后。
男人可以不娶,女人不能不嫁。
阿瞳结婚了。
她新婚前夜,来到了我和如风的家。
门铃响起,我接起对视机。
“来啦,进来吧。”我说。
“不用了,”阿瞳说,“我来告诉你件事。”
她还是那么的灵气逼人,只不过,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却失色很多。
“什么事。”我问。
“明天……我结婚。”阿瞳说,她的语气不像是告诉我喜事,而像通知我丧事。
“恭喜你。”我说。
“我走了。”阿瞳挂上话筒。
从黑白色的屏幕上我看见她渐渐走远,那小小的身影在我心里留下了不灭的痕迹,我期望她能彻底走出这里,走出我和如风夭折的爱情,走出她本不该经历的被蛊惑的命运。
然而,阿瞳停了下来。
她蹲在路灯下面,放声大哭。
忘不了的,原来还是忘不了。
九年后。
在街边,我又遇到那个算命的阿婆。她更加的老了,眼睛已经睁不开。
她面前坐着一个穿红衣的少女,那个少女很紧张的听着她细细诉说命数。
“你见没见过血光?”阿婆说。
“血光?”女孩使劲回忆,的确,像我这样经常目睹生死的人太少太少了,“啊!有!我前日切了手指!流了很多血呢……”
“你们只能再见一面。”阿婆没等她说完就开口道:“你们本是孽缘,三世一轮回,三生见一面,可是错走奈何桥,他今世追着你来了人世。你见了血光,便破了咒,可惜可惜,你们就只有再见一面的机缘了。
这一段话,她说得无比流利。
“怎么……怎么会这样?”红衣少女顿时脸色苍白。
她沮丧的付了钱,走的时候踉踉跄跄,还不小心撞到了我。
“小姐,要算命么?”阿婆迷着眼对我说,她并没有认出我,“算算吧,很准的!”
我走到她身边,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倒在写着“偶开天眼见红尘,方知身是眼中人。”的那张纸上。
她的眼睛奇迹般的瞪圆,和刚才毫无生气的样子判若两人。
“谢谢啊,谢谢!”她紧紧抓着钞票说,“小姐,你一定好命!我一眼就看得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钱,果真能买命。
十年后。
时间就这么的慢慢走过,日月星辰变了光年,街边市角变了颜色,人来人往变了嘴脸。
唯一不变的,是我的守候。
岁月疼惜我的美貌,它没在我身上留下丝毫痕迹,我仍如同别去如风的那晚,眉点黛色,唇点朱砂。只是,那一缕已经长及脚踝的青丝无意中透露了我的年纪。
当年的爱恨情仇早已被人们淡忘,现在的辖区没人再知道魏如风是谁。
曾经辉煌如夜晚的第二轮明月的东歌现在已经破败不堪,如今是阿九的天下。
阿九做得很好,凡是有人气的地方就有阿九的股份,最出名的是他经营的牛丸店,竟然连锁了上百家。
阿九不遗余力的与程豪作对,比程豪更快,更狠,更凌厉。
他不只要程豪败,还要程豪惨败,败到没命。
始于东歌,终于东歌。
东歌的招牌被摇摇晃晃的卸下那天,程豪来到了我这里。
我披散着头发,穿着已经破烂的如风的衣服站在窗前,模样像一只艳鬼。
程豪就这么望了我很久,我也就这么站了很久。
“走吧。”程豪对司机说。
“老大,你不进去看一眼吗?”司机说。
“不了,”程豪说,“明天,我带她走。”
我笑着看着程豪的车缓缓驶向远处,笑容是他最喜欢的那种。
那年,我32岁,魏如风,如果活着,31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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