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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 16: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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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实上,正如郑家栋指出的:
冯友兰的说明显然是着眼于《新理学》所阐发的自然观与程朱理学之间的联系。但是,共相与殊相、一般与特殊的关系问题并非是中国哲学的特殊问题(此问题毋宁说在西方哲学中有更为充分、详尽的讨论),亦非是宋明儒学的特殊问题。作为宋明新儒学的一个分支,程朱哲学所关注的中心问题也并非是共相与殊相、一般与特殊的关系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是人的本质、本性及其来源(与天理的关系)、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价值及其自我实现等问题,也就是先秦哲学所讲的“天人之际”的问题。其中固然包含了有关共相与殊相、一般与特殊之问题的讨论,却不能归结于共相与殊相、一般与特殊之关系问题。[39]
郑家栋此论可以说更加切合宋明道学的特征。但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则认为:
先秦诸子哲学中的名实问题,魏晋玄学中的有无问题,宋明道学中的理气问题,都是围绕这个问题(指共相与殊相、一般与特殊的关系问题----引者注)而发展的,这个问题好像一条线贯于中国哲学史的发展过程中。[40]
由此来看,冯友兰所“接着讲”的理学似乎非但不是原本的程朱理学,甚至可以说是他本人所“臆造”的一个理学。他将全部程朱理学简单地归结到两个问题上,自然不能避免“以偏概全”的责难。
但问题是:冯友兰的这种作法究竟因何而来?如果完全是“臆造”的话,“新理学”完全就谈不上是新“理”学,不如说是一种全新的哲学。但冯友兰还是自称“新理学”。其原因何在?
他的这一作法很显然同样是以其哲学观为根据的。我们如果要对一种哲学体系进行研究,那么,对于此体系赖以成立的最基本的前设性根据,我们应该首先采取一种“同情之理解”的态度,才可能理解这个体系。同样,对于冯友兰关于形上学的这一基本前设,我们固然不能寻求其“理所当然”,却不妨探讨其“势所必然”。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回到冯友兰新理学的问题视域上去。
在《从中国哲学说到哲学的用处》一文中,冯友兰专门谈论了“哲学在政治及社会方面的用处”。他提到了哲学的“大用处”和“小用处”。
谈到“小用处”的时候,他提出“放淫辞”的作用。他说:
譬如近来有“争取救国自由”的口号。“救国自由”这个名词,实在是含混得很。他至少有三种意义。第一种是,愿意救国即救国,救国的工作不受限制。第二种是,愿意怎样救国即怎样救国,救国的方法不受限制。第三种是,愿意救国即救国,愿意不救国或不愿意救国即不救国,个人的行为不受限制。照第一种的意义,救国自由,一定可以有。照第三种的意义,救国自由,一定不可以有。照第二种的意义,救国自由可以有,亦不可以有;可以有,如果所用的许多方法,不是冲突的;不可以有,如果所用的许多方法,是冲突的。争取救国自由的人,所争取的,是哪一种意义的救国自由,限制救国自由的人,所限制的是哪一种意义的救国自由;若说清楚了,可以省去许多无谓的纠纷。[41]
这就是哲学的逻辑分析对于现实问题的用处。冯友兰又举了“求学问是否能救国”和“所谓文化问题之争论”两个当时具体的事例来分析。他总结道:“哲学所作的事情,是把科学或常识中的命题的意义,分析清楚。…… 我们若用逻辑把这些问题或口号加以分析,有些问题,即不成问题,有些口号,即不成口号。”[42] 这就是哲学“放淫辞”的功用。
谈到哲学的“大用处”时,他提出“正人心”的作用。他说:
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在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不注重哲学,但在骨子里,我们这个世界是极重视哲学的。走遍世界,在大多数国家里,都有他所提倡及禁止的哲学。在这一点,我们可见现在的人是如何感觉到哲学的力量。每一种政治社会制度,都需要一种理论上的根据。必须有了理论上的根据,那一种政治社会组织,才能“名正言顺”。在历史上看起来,每一种社会都有他思想上的“太祖高皇帝”。例如中国秦汉以后的孔子,西洋中世纪的耶稣,近世的卢梭等等,都是一种社会制度的理论上的靠山,一种社会中的思想上的“太祖高皇帝”。现在不仅只是各民族竞争生存的世界,而且又是各种社会制度竞争生存的世界,所以大家皆感觉到社会制度之理论的根据之重要。…… 世界有许多的国家,都要立一种哲学,以为“道统”,以“正人心”。[43]
显然,这是一种“道统”意识,或者说是“道统”问题的实质所在。这就是哲学“正人心”的功用。
而我们知道,“正人心”和“放淫辞”,这也正是宋代理学的“用处”。在这个意义上,冯友兰新理学与宋代理学是相通的。
3.对“理”与“事”的判分
那么,为了达到“正人心”和“放淫辞”这两大目的,必须首先树立一个标准。这就是冯友兰为什么要“建立”形上学、而不是象维也纳学派那样“拒斥”形上学的理由所在。
此外,在谈到改革问题的时候,他说:
中国人是黑头发、黄眼珠。西方人是黄头发,蓝眼珠。如果真要“全盘西化”,你能把黑头发、黄眼珠换成黄头发、蓝眼珠吗?显然没有这个可能,也没有这个必要。你要说“文化本位”,中国就真是什么改革都不要吗?某一些改革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什么是必要的,什么是不必要的,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选择。选择必定有个标准。不然的话,那就只能说“存其所当存,去其所当去”,“吸收其应该吸收的,不吸收其不应该吸收的”。话是不错,可以说了等于没说。怎样确定这个标准?最好的方法是认识共相。[44]
因此,冯友兰才坚持:
《新理学》着重讲共相和殊相的关系,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讨论它们之间的区别及联系。从表面上看起来,这些讨论,似乎是脱离实际,在实际上没有什么用处。其实并不是没有用处,而是有很大的用处。《新事论》就是试图以《新理学》中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为基础,以解决当时的这个实际问题。《新事论》是《新理学》实际应用的一个例证。…… 所谓事,就是“理在事中”那个“事”。“事论”是对于“理学”而言。[45]
这样来看,冯友兰选择理学而不是心学作为自己学术的哲学史思想来源,是出于对现实问题的考虑而不得不如此。这也正是问题视域的问题。事实上,包括牟宗三在内的很多新儒家人物,都是因为对于现实问题的不同认识而选择了不同的思想资源,因而也选择了不同的建构方式。换言之,正因为有极强的现实关怀,他们的学术才显得不是非常的圆融。比如冯友兰“理在事上”和“理在事中”的分歧,一直被认为是他新理学体系中的一大败笔。而牟宗三的“良知坎现”说中的问题,则更加明显。但这一切并非那么紧要,紧要处乃在于这样一种问题视域:现实关怀的视域。就其现实关怀的问题视域来看,冯友兰新理学也与宋代理学的精神气质血脉相通。
三 新理学之“新”
正因为出于现实关怀,冯友兰新理学毕竟不是“旧”理学、而是“新”理学。换句话说,冯友兰新理学之所以“新”,其背景在于其问题视域:国运关怀,或者走向现代性的民族性问题。冯友兰正是在这样的视域之下展开自己的工作的。
1.理学能否“新”:哲学进步之可能与不可能
那么,在国运问题的视域之下,冯友兰如何展开自己的工作呢?这个问题,既涉及共时性的地理区域问题,更涉及历时性的历史时代问题。他自己总结道:
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我的思想发展有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我用地理区域来解释文化差别,就是说,文化差别是东方、西方的差别。在第二阶段,我用历史时代来解释文化差别。就是说,文化差别是古代、近代的差别。在第三阶段,我用社会发展来解释文化差别,就是说,文化差别是社会类型的差别。[46]
在第一个差别中,他认为,西方的优点在于其有了近代自然科学,而中国没有。于是,他追问道:“中国为什么没有近代自然科学呢?是为之而不能,或是能之而不为?”他认为是能之而不为。至于为什么不为呢?“当时我认为,这应该在中国哲学中寻找答案。”[47] 这是从对科学的发问追问到了文化层面上。这个差别其实暗含了一个意思,就是西方之所以强大在于西方的自然科学,而中国没有;之所以没有的原因,在于文化之间的差异。那么,中国要有自己的自然科学,就要改造文化;否则中国不会富强。他甚至表示:“无论如何,中国的人生观也许错了,但是中国的经验不会是一种失败。如果人类将来日益聪明,想到他们需要内心的和平和幸福,它们就会转过来注意中国的智慧,而且必有所得。”[48] 这个说法与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表达的观点是相似的。而“这种通过对中国文化精神在未来社会意义的设想使中国文化的价值在功利主义判断之外得到一种肯定的做法在整个20实际的中国知识分子的文化思考中时有表现”。[49]
但是在第二个差别中,冯友兰发现这不是文化差异的问题,而是“古代”、“近代”的问题。这个转变不是如同冯友兰所说的那样和第一个差别泾渭分明。他在表达与当时学者相似观点的同时,已经对“东西差异”的说法有所怀疑。在《中国为何无科学》一文中,他说道:“我们若把中国的历史和若干世纪前欧洲的历史加以比较,比方说,和文艺复兴以前比较,就看出,它们虽然不同类,然而是在一个水平线上。”[50] 而这一转变的实现是1930年代,是由他在欧洲游历时的感触所引发的:
在五四运动时期,我对于东西文化问题,也感觉兴趣,后来逐渐认识到这不是一个东西的问题,而是一个古今的问题。一般人所说的东西之分,其实不过是古今之异。我在20年代所作的《人生理想之比较研究》牵涉到这个问题。我的那部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要证明,各派的人生理想,是世界各国的哲学史中都有的。很难说哪些理想是西方所特有的,哪些理想是东方所特有的。在30年代,我到欧洲休假,看了些欧洲的封建时代的遗迹,大开眼界。我确切认识到,现代的欧洲是封建欧洲的转化和发展,美国是欧洲的延长和发展。欧洲的封建时代,跟过去的中国有很多地方是相同的,或者大同小异。至于一般人所说的西洋文化,实际上是近代文化。所谓西化,应该说是近代化。[51]
他看到欧洲国家保留了众多的古迹和传统的生活方式,而这些传统与中国古代有很多是相似的;同时,它们又成为了近代的国家。[52] 中国同样拥有悠久的历史,同时也保留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可见,所谓中西文化的差异并非是中国落后的原因。这一转变中暗含的结论是:我们可以在保留我们的文化传统的同时实现近代化。
那么,如何来实现近代化呢?这就是第三个阶段所表述的:“中古和近代这两个词的内容是什么呢?…… 实际上就是社会类型的差别。西方国家从社会的一种类型到另一种类型的转变,比东方国家早了一步。这一步的关键是产业革命。”[53]
因此,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是“转变”,是对“中国如何富强”问题认识的根本转变;而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是“认识”,则是基于对问题本身的判定,从而“发现”问题的解决方式。冯友兰对于问题本身的认识,始终保持在“第二阶段”;而具体的解决方式,也就始终是“阐旧邦以辅新命”。这就是要“接着讲”。
“接着讲”与“照着讲”是一个关于冯友兰的老话题。自从冯友兰在《新理学》中提出这个说法之后,就被人们反复地讨论。比如陈来在《现代中的传统:“中国哲学”与“哲学在中国”》一文中谈到:“所谓‘接着讲’主要是就方法和形式而言。换言之,方法和形式有近代化与否的问题,而哲学问题、意识本身,不论东方西方,并没有近代化与否的问题,只有多元文化意义上的相互学习和吸收的问题。……不过,从诠释学的角度看,所谓接着讲,也可能是一个诠释的问题,或包含着诠释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形式的问题。”[54]
这种说法基本上代表了对冯友兰所说“接着讲”的一般性的看法。冯友兰自己也说,他的学说是“旧瓶装新酒”。[55]
无论这里的“新旧”如何理解,有一个更为前提的问题是:冯友兰是如何阐释“新”、以及如何说明“新如何可能”的?而这一问题又以冯友兰的哲学观为先行观念。
冯友兰说:“有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对于不可思议者,仍有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仍有言说。…… 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不是哲学,对于不可思议者之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之言说,方是哲学。”[56] 什么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呢?这就是冯友兰所说的“宇宙”、“真元之气”、“大一”等等。很显然,冯友兰的这种说法是在“真际”与“实际”的划分当中才能够成立的。他强调:
哲学对于真际,只形式地有所肯定,而不事实地有所肯定。换言之,哲学只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而不特别对于实际有所肯定。…… 虽其不是如此者亦是哲学,但其是如此者,乃哲学中之最哲学底。凡哲学中……其对于实际所肯定者愈多,即愈接近科学。[57]
那么,在冯友兰看来,何谓真际?冯友兰是用举例的方法来说明的:
如我们进一步而离开一切方底物,即属于方底物之类之实际底物,而只思及方底物之所以为方者,我们亦可作许多肯定。…… 如此,则这个判断,这个命题,即不是及于实际而是及于真际者,及不是对于实际特别有所肯定,而是对真际有所肯定。[58]
方之所以为方者,亦即一切方底物所以然之理。若仅有方之理而无实现之实际底方,则方之理即只有真而无实。[59]
通达某之理就是通达真际,而仅有某之理而没有某之实际的物的存在者领域,就是真际,也就是“理世界”。
那么,新理学的“新”指的又是什么呢?
如果是“新”,可以说是一种“进步”,或者说是“见古人之未见”。但是,冯友兰认为,哲学是不可能进步的。理由有二:
第一,哲学只对真际有所肯定,但肯定真际有某理,而不必肯定其理之内容。…… 哲学家以心观大全,他并不要取真际之理,一一知之,更不必将一理之内容,详加研究。所以哲学不能有科学之日新月异底进步。[60]
这里的意思是,真际世界本身是存有的,不能增一分,也不能减一分。对于科学家而言,他们通过自己的工作将一步一步地更加了解“某之理”,也就是对真际的认识逐渐扩大,这就有进步。而哲学家则不需要作此种工作,只要对真际有所肯定就可以了,这自然不会有什么进步了。
第二个理由是:
哲学中之道理由思得来。在历史中,人之思之能力,及其运用所依之工具,如言语文字等,如已达到相当程度,则即能建立哲学之大体轮廓,并知其中之主要道理。此后哲学家之所见,可更完备精密,但不易完全出前人之轮廓。…… 人之思之能力是古今如一,至少亦可说是很少有显著变化。思之运用所依之工具,如言语文字等,亦不能有甚多新底进步,…… 所以自古代以后,即无全新底哲学。古代底哲学,其最哲学底部分,到现在仍是哲学,不是历史中底哲学。[61]
就认识真际世界的方法而言,是思的方法。这种方法当然不会有太大的进步;乃至思所运用的工具,比如语言、文字等等,也不会有太大的进步。那么,哲学的进步自然也是不可能的了。
既然如此,冯友兰口口声声说自己的“新理学”,又是怎么回事呢?
冯友兰接着讲了三条哲学可能进步的理由。
第一,“人之思之能力,虽古今无大异,然各时代之物质底环境,及其所有别方面之知识,则可有改变。如其有改变,则言语亦随之改变。如现在我们所常用之言语中,有许多所谓新名词,新文法,…… 因此往往有相同,或大致相同底道理,而各时代之哲学家,各以其时代之言语说之,即成为其时代之新底哲学系统。”[62]
第二,“真际之本身,虽是不变底,但我们之知真际,乃由分析解释我们的经验。古今人之环境,及其在别方面所有之知识,可由不同,则古今人之经验,可由广狭之不同。近人之新经验之尚未经科学分析解释者,一时代之新哲学家,可分析解释之,其结果或有对真际之新见。即或无新见,而经此分析解释,新经验可与原有底哲学连接起来。一时代新经验之分析解释,亦即可成为一时代之新哲学。”[63]
第三,“人之思之能力虽古今如一,而人对于思之能力之训练则可由进步。…… 用训练较精底思之能力,则古人所见不到者,今人可以见到,古人所有观念之不清楚者,今人可使之清楚。”[64]
总结起来,冯友兰的意思是,新哲学,而且是“一时代之新哲学”的“新”在于三点:第一就是用新的语言阐释旧的道理,这与陈来所说的“可能是一个阐释问题”是一个意思;第二就是不断肯定新的经验,不断肯定扩大了的理世界;第三就是用新的表达方式,把古人没有说清楚的地方说清楚。
冯友兰提出的三个可能是一种纯粹的学术指标。我们更为好奇、或者说更为关注的是:冯友兰为何会有这三个指标呢?当然,这三个指标的提出,与冯友兰对于哲学的理解是一致的。但是,除了在“理所当然”之外,有没有“势所必然”的成分存在呢?我们甚至可以追问到:冯友兰的哲学观,是否仅仅是一种他所接受了的观念而成为他工作的指针呢?还是冯友兰如此说法,是基于某种关怀、某种思考的结果?
必须要注意到的是,冯友兰所谓的“新哲学”总是“一时代的”,总是在一种时代背景下来展开的。因此,新哲学总是和这个时代的问题息息相关:在语言已经发生了进步的时候,还是采用旧的语言来表述,很显然与此时代已经相去甚远;在遇到新的问题的时候,自然要肯定新问题带来的新的经验;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把旧话题说清楚。
2.理学如何“新”:“照着讲”与“接着讲”
着眼于现实问题,冯友兰必须要谈“新事论”;而为了把“新事论”谈清楚,就必须以“新理学”为基础:此二者是不可分割的。而为了建构“新理学”,冯友兰一方面只能选择程朱而不是陆王作为自己的思想资源,当另一方面,他又必定首先要对程朱理学进行改造。
(1)形上与形下:对朱子的理解之新
我们现在就来看看,冯友兰眼中的朱子究竟是怎样的。
冯友兰谈朱子,开头就是形上、形下的划分。冯友兰认定程朱理学的特征就在于形上、形下的界限分明,那么,他自然要从此谈起。他引朱子之说:“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65] 并解释道:“以现在哲学中之术语言之,则所谓形而上者,超时空而潜存者也。…… 超时空者,无形象可见也。”[66]
在分别形上、形下的基础上,谈朱子眼中的形而上者、太极。“无极而太极,不是说有个物事,光辉辉地在那里。只是说当初皆无一物,只有此理而已。”所以,(冯友兰认为)朱子才会说:“惟其理有许多,故物有许多。”[67]
形上之后,自然是形而下者、气。朱子讲:“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68]
那么,形上与形下之间的关系如何呢?朱子说:“疑此气是依傍这理行。及此气之聚,则理亦在焉。盖气则能凝结造作;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只此气聚散处,理便在其中。且如天地间人物草木鸟兽,其生也莫不有种,定不会无种子地生出一个物事。这个都是气,若理则只是个洁净空阔的世界,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69]
理气关系如此,天地万物都是理气的结果。朱子云:“天地初间,只是阴阳之气。这一个气运行,磨来磨去,磨得急了,便箩去许多渣滓。里面无处出,便结成个地在中央,气之清者,便为天,为日月,为星辰,只在外常周环运转。地便在中央不动,不是在下。”[70] 而后“气化是当初一个人无种,后自生出来底。形却是有此一个人,后乃生生不穷底”。[71] 在此“生生不穷”流行的之下,朱子谈到了人物之性、道德及修养之方、政治哲学以及对佛老的批判。
冯友兰的这种谈法是否能把朱子谈清楚,是一个问题;而这样谈出来的朱子,是否切合朱子本身,又是一个问题。强调朱子的理气说而忽略其心性论,更是一个大问题。正如贺麟批评的:“对陆王学说,太乏同情,斥之为形而下学,恐亦不甚平允,且与近来调和朱陆的趋势不相协和。”[72] 更为激烈的是钱穆:“余告以君书(指《新理学》一书——引者注)批评朱子,不当专限于理气一问题。朱子论心性,亦当注意。…… 芝生并告余,朱子论心性,无甚深意,故不再及。”[73] 冯友兰与钱先生的这一分歧,直接影响了钱先生后半生的学术工作----钱先生《朱子新学案》就是由此而来。
贺先生与钱先生的批评在学理上固然有其当然之处,但是分歧的根本点在于对相同时势的不同判断。贺提到的“协和”朱陆,无非是泯消所谓门户之见,重建道统。而钱所说者,则完全是在哲学史研究层面上,亦与道统问题息息相关。此二人固然说冯友兰论朱子未必“理所当然”,却不曾理解冯友兰之“势所必然”的苦衷。
既然是“势所必然”,那么,冯友兰讲朱子的评判标准就不当是“通不通”,而当是“行不行”、也就是管用不管用了。不过,如此一说,恐怕冯友兰恐怕又会遭致“实用主义”的批评了。
(2)理世界与器世界:新理学的架构之新
那么,朱子作为冯友兰的“工具”,在冯友兰那里,是否“管用”呢?
对形上、形下的划分,同样是冯友兰《新理学》的开端。他说:“这样,理学就把整个宇宙一分为二,一个是形而上的理世界,一个是形而下的器世界。程颐说:‘冲漠无朕,万象森然。’这是他形容理世界的话。理世界里面的共相,都是无形的,所以说是‘冲漠无朕’;但是所有的共相都在其中,所以说是‘万象森然’。《新理学》也是这样说的,只是换了两个名称。它称理世界为‘真际’,器世界为‘实际’。”[74]
理学就是追问“理世界”的,就是对“理世界”的思议、言说;而新理学就是追问“真际”的,是对“真际”的思议、言说。这两者在冯友兰看来完全一致,都是“最哲学之哲学”。
在这种划分的前提下,冯友兰认为自己的《新理学》包含四大命题。[75] 第一条就是:
凡事物必都是什么事物,是什么事物,必都是某种事物。有某种事物,必有某种事物之所以为某种事物者。其中又可以推出:一,某种事物之所以为某种事物者,可以无某种事物而有;二,某种事物之所以为某种事物者,在逻辑上先于某种事物而有。
这就是朱子讲的“有物必有其理”。
形上如此,形下又如何?冯友兰的第二条命题就是:
事物都必存在。存在底事物必都能存在。能存在底事物都有其所以能存在者。
他自己说,这就是“有理必有气”。[76] 而在这一命题中,还包含了形上、形下的关系:“存在的理,是存在之所以为存在者。有存在之所以存在者,不必即有存在。但一个一个底事物是存在底。…… 能存在底事物,都必有其所以能存在者。事物所有亦能存在者,新理学之谓之气。这就是说,实际底事物,都实现某理。理不能自实现。必有存在底事物,理方能实现。”[77]
形上者、形下者关系如此,方有万物生成。这就是第三条命题:
存在是一流行。凡存在都是事物的存在。事物的存在,是其气实现某理或某某理的流行。实际的存在是无极实现太极的流行。
在这个流行的基础上,冯友兰谈了自己的政治哲学(《新事论》)、伦理学(《新世训》)、哲学史评判(《新原道》)和道德及修养之方(《新原人》)。
由此来看,从形上、形下之划分开始,到理、气的提出,到万物生成,到理的运用,冯友兰体系中所有者,朱子体系中也应有尽有;而且,朱子是怎么谈的,冯友兰也是怎么谈的。冯友兰的朱子,在他本人看来,非但是非常管用的,甚至他分明就是“照着”朱子来讲的。他自己承认:“上面说的这些意思,程朱理学都已经有了,不过有些意思他们讲得不够清楚。‘新理学’把他们没有讲明确的地方,明确起来。”[78]
(3)系统与方法:新理学的建构之新
那么,新理学之为“新”理学究竟新何处呢?按照冯友兰自己的三个标准,第一个他是做到了,比如用真际、实际来说理世界、气世界等等,也就是用新的语言来阐释旧的道理。第二条也做到了,比如他举的飞机之理等等,是程朱的时代所没有的经验,他的工作自然就扩大了理世界。第三条同样做到了。经过冯友兰梳理之后的程朱、乃至整个哲学史,都条分缕析,清楚无比。用朱光潜的话来说就是:
中国哲学旧籍里那一盘散沙,在冯友兰的手里,居然成为一座门窗户牖据全底高楼大厦,一种条理井然底系统。这是奇迹,它显示我们:中国哲学家也各有各的特殊系统,这系统也许是潜在底,“不足为外人道”底,但是如果要使它显现出来,为外人道,也并非不可能。[79]
朱先生的这一说法可谓是中肯之辞。他认为冯友兰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将中国哲学家们“潜在”的系统发掘了出来。如果是这样,那么,“新理学”就不是“建构”了一套系统,而是在旧有系统的基础上“明确”了它。当然,此处仍然可能存在的问题是:程朱本身并没有一个系统,或者程朱本身的系统并非这样一个系统,而是冯友兰本人“生造”了一个系统,然后“照着”来讲。这个意义上,“新理学”自然是新的建构。不过,冯友兰既然如此来讲朱子,并毫不怀疑地参照了朱子,显然是认为朱子本身的系统就是如此的。
因此,就冯友兰自身的学术思路来说,新理学与其说是“新”在建构了一套系统,不如说是“新”在按照一种方法梳理了旧有的系统。换言之,新理学不是一套体系,而是一种方法。此种方法的特征在于:运用形式逻辑,主要是分析的方法,将具体的问题置于不同的话题系统之中,使之清晰起来,而后再给予解决。而其具体落实,就是形上、形下两层的严格划分。这正是金岳霖先生所指出的:“(冯友兰的)长处是能把很复杂的事情说得很简单。”[80]
这样来看,“新理学”决不能被简单等同于《贞元六书》或者“在四十年代那个特殊时期建立的体系”。新理学作为一种方法,在《人生哲学》当中已有体现,两卷本的《中国哲学史》是其运用,而《贞元六书》标志着它的成熟。最为典型的例子,则是 “抽象继承法”的提出。所谓抽象的命题,是指传统哲学中形而上学的部分,是属于“理世界”的,具有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而具体的命题,当然是指传统哲学中形而下学的部分,是属于“器世界”的,仅仅具有一时代的价值。通过分析,不同的命题或被置于“理世界”、或被置于“器世界”,文化继承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所谓“阐旧邦以辅新命”,“旧邦”自然是国运凋敝之现实,“新命”自然是国运昌隆之向往,“辅”字表明冯友兰毕生的工作之目标所向绝非仅仅限于文化,而“阐”字则是其学术创新之处。新理学,简言之,就是“如何阐”的方法。冯友兰以此言自勉。我们对他的理解自然也当落在此言之上。
四 继承与反思
不过,新理学虽然是一种方法,但决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形式逻辑的方法。例如,它所特别强调的形上、形下的区别观念,即使在西方,也是在海德格尔以后才得以才明确起来的,而且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譬如在对海德格尔的研究中,人们的关注点往往会落在所谓的“生存论分析”上,而不在观念层级的划分上。
然而,观念的两层划分,固然能够使得讨论的话题简单化,同时也更加清晰化,但也引发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自从《新理学》出版以来,已经被多次提出、广泛讨论。不过,所有的问题,几乎都没有逃出朱光潜先生在《冯友兰的<新理学>》[81]一文中列出的三大问题:
1、真际与实际是否有范围大小的分别?
2、真际与实际关系如何发生关系?
3、我们如何知实际与真际?
朱先生的第一个问题是说,如果真际和实际是范围大小的区别,那么,由于实际本身一定是形而下的事物,真际就不再是形而上者了,真际与实际之间就不是形上与形下的关系。这样,实际作为器世界之于真际作为理世界,就不能构成“依照”的关系。二者的界限不是那么分明。
冯友兰的辩解是,他所说的真际并非朱先生所理解的真际。在他看来,真际并非是理世界,而是“凡可称为有者,亦可名为本然”。[82] 又说:“若从类之观点,以看真际,其类是一大共类,亦即是一分子最多之类。”[83] 这也就是存在者全体。而真际之中分为两类:一类是实际,就是事实的、经验的存在者,比如一张桌子;而有的存在者是形式的、不能被经验、只能被思的,比如形式逻辑中的命题。这样,真际与实际之间,是有范围大小的关系的:真际的外延大于实际,而其内涵小于实际。哲学既然是以真际为对象而思之的,那么,“我们可以超乎经验,而又不离乎经验而对于实际有所肯定。超乎经验,因为所思之中可有经验所不及者。不离乎经验而对于实际有所肯定,因为对于经验所不及者,在实际上并无所肯定。”[84]
这样看来,朱光潜先生的批评是出于对冯友兰的误解的了。不过,在谈到理的时候,冯友兰又说:“所谓方之理,即方之所以为方者,亦即一切底物之所以然之理也。凡方底物有其所以为方者,必皆依照方之所以为方者。此方之所以为方,为凡方底物所皆依照而因以成其为方者,即方之理。若仅有方之理而无实现之之实际底物,则方之理只有真而无实。‘方’即是纯真际底。方底物之类,即仅是一可有之类,一空类。”[85] 此处又提出了一个“纯真际”的概念。“纯真际”指的是有其并未实现于实际的理的全体。“纯真际”就是真际之大于实际的部分。比如,“凡人皆有死,若泰山为人,则泰山有死”的命题,在实际中没有实现,就是属于“纯真际”的。冯友兰强调:“此纯是‘仅只’的意思,并非纯杂之纯。”[86] 此种解释还是承认真际与实际之间有范围的大小。意思无非是,“纯真际”是真际且不是实际者。
那么,真际中非纯真际的部分就是实际。这两者完全重合,没有分别。于是,再来看冯友兰的另外一个命题:“上文所说之理是形而上者,是抽象底;其实际底例是形而下者,是具体的。抽象是思之对象,具体者是感之对象。例如,方是思之对象,是抽象底;这个方底桌子是感之对象,是具体底。”[87] 这里提出了抽象与具体的区别。不难看出,这里讲的是形上、形下之分。但是,方之理既然实现于实际的方的桌子,那么,就不是纯真际的,而是实际的。方底桌子自然也是实际的。方之理与方的桌子有什么不同?冯友兰又说是形上、形下的不同。在同一个实际之中,如何有形上、形下的不同呢?实际这个类与真际中且不含纯真际的类从外延看是完全重合的,其内涵当然也完全重合,所以,它们是完全相同的。朱光潜先生所说的冯友兰将真际、实际作出范围大小的划分,真正是冯友兰在内在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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